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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8
发文单位:
潮州市政府
摘要: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5: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政策全文

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5: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1章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潮州市潮枫路名邦花苑B区26号汽车库粤房地证字第C1875982号黄丽玲2潮州市潮枫路名邦花苑B区11幢102房粤房地证字第C1873100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7月24日 附件:

常见问题

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5: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黄丽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潮州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8。
政策原文来源:潮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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