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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潮州市政府
摘要: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政策全文
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393130。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1洪燕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潮州市下西平路第四街8号一幢二梯604房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34501号洪慕彬潮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7月23日 附件:
常见问题
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7-28 1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洪慕彬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潮州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8。
政策原文来源:潮州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