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36条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发文单位:
-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36条措施》是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市级政策,聚焦技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上市激励和工业用地保障四大方向。政策明确:对制造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10%、单个项目不超3000万元补助;对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对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企业奖励800万元;要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25%专项用于工业项目,供地周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适用对象为在大连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及本地平台运营主体,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须达1000万元以上,上市企业须于2024年1月1日后完成首发。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连市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于2024年出台《大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36条措施》,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与要素保障四大维度,系统性强化政策供给与制度支撑。
▎ 核心内容▎ 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
•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3000万元。
• 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70%,达产达标后拨付剩余30%。
▎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 对获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双跨平台)的大连本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对纳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目录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 企业上市融资激励
• 对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大连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 奖励分两阶段发放: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后奖励300万元,成功上市后补足剩余500万元。
▎ 工业用地保障
• 保障类型:支持方式,执行标准
• 新增工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确保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25%用于工业项目
• 存量用地盘活:鼓励“工业上楼”“混合用地”开发,符合条件项目容积率上限可提高至3.0
• 用地审批: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业项目供地周期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平台运营主体。
• 技改项目须完成备案且设备投资实际发生额不低于1000万元。
• 上市奖励企业须在2024年1月1日后完成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大连本地项目。
• 工业互联网平台须由大连市企业作为第一运营主体,平台服务覆盖不少于5个行业、100家以上工业企业。
▎ 政策影响
• 强化工业用地刚性保障:明确2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工业,破解项目落地空间瓶颈。
• 加速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技改补助与平台奖励形成“设备投入—系统集成—生态赋能”全链条支持。
• 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上市奖励标准高于省内多数副省级城市,凸显对直接融资的倾斜力度。
• 优化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标准地+承诺制”将工业用地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显著提升落地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