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 发文单位:
- 大庆市政府
本政策为大庆市落实《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6〕4号)的具体执行举措,公示首批具备补贴实施资质的市场主体白名单。适用对象为经审核通过、自愿申报并纳入名录的本地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企业。公示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8月3日,仅受理实名书面异议,反馈邮箱为dqsswjsmfwk@163.com。该名单属市级资金扶持类政策配套清单,由大庆市商务局组织审核并发布,不涉及资金直接拨付,而是作为消费者申领补贴的合规销售端准入依据。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庆市商务局依据黑龙江省商务厅《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6〕4号),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家居购新补贴参与市场主体遴选工作。
本次公示为第一批纳入补贴实施范围的市场主体白名单,系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商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形成。
▎ 公示安排▎ 公示时间
• 起止日期: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含首尾日,共8个自然日)▎ 异议反馈方式
• 仅接受实名书面异议
• 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提交
• 逾期提交或匿名反馈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 邮箱:dqsswjsmfwk@163.com▎ 名单管理▎ 名单性质
• 本名单为2026年度大庆市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参与市场主体(第一批)白名单
• 名单主体具备开展补贴申领、核销及结算的资格▎ 后续安排
• 未列入本次公示名单的企业可关注后续批次申报通知
• 名单动态调整以大庆市商务局官方公告为准▎ 政策依据
• 主要文件:《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6〕4号)
• 执行层级:省级政策框架下,由大庆市商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 政策类型:市级资金扶持类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