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评估结果公示(2026年第十三期)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富阳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于2026年7月28日发布《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评估结果公示(2026年第十三期)》,公示期为7月28日至7月31日。本次公示对象为经专业评估确认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评估依据为杭政办函〔2024〕54号和杭医保〔2024〕30号文件。适用对象须为富阳区参保人员且符合重度失能认定标准。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异议,举报电话0571-63157658,所有信息依法保密。公示无异议后,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享受杭州市统一长护险待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54号)、《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医保〔2024〕30号)等规定,杭州市富阳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 核心内容▎ 公示对象
• 经评估确认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
• 评估依据为国家及杭州市现行失能等级评估技术标准▎ 公示期
• 起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1日
• 公示期共4个自然日▎ 异议处理机制
•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杭州市富阳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举报或投诉
• 须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便于调查核实
• 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 举报电话:0571-63157658▎ 申报条件
• 已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因疾病、伤残、衰老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专业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等级
• 符合杭医保〔2024〕30号文件规定的评估流程与判定标准▎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富阳区范围内已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
• 特别聚焦于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 后续衔接
•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 待遇标准执行杭州市统一政策,包括护理服务补贴、机构照护补助等
• 项目:内容
• 政策依据:杭政办函〔2024〕54号、杭医保〔2024〕30号
• 主管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公示文号:2026年第十三期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8日▎ 附件说明
• 附件名称:富阳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2026年第十三期).xlsx
• 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脱敏处理)、评估结论、所属镇街等基础信息
• 附件不随本文发布,需至富阳区医保中心官网或服务窗口查询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