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促进就业工作激励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 发文单位:
- 鹤壁市人民政府
鹤壁市因高质量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获评“河南省促进就业工作激励市”,获省级激励资金1000万元;2025年已争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12亿元,同比增长14%。政策面向全市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重点覆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群体,通过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深化财政金融协同、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等方式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核心数据包括:激励资金1000万元、中央补助1.12亿元、同比增幅14%,属鹤壁市本级综合性就业支持政策。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鹤壁市因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情况突出,荣获“河南省促进就业工作激励市”称号,并获得1000万元激励资金。
鹤壁市始终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根本保障。
▎ 核心内容
• 荣获“河南省促进就业工作激励市”称号
• 获得省级激励资金1000万元
• 2025年以来,已争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12亿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14%
• 深化“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持作用▎ 政策影响
• 提升全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 加强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精准帮扶力度
• 支撑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与创业项目落地转化
• 增强稳岗扩岗政策工具的可持续性和响应效率
• 指标:数值
• 激励资金总额:1000万元
• 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12亿元
• 同比增幅:+14%
• 激励依据:河南省促进就业工作激励办法
• 政策层级:鹤壁市市级综合政策▎ 适用对象
• 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
• 鹤壁户籍或在鹤稳定就业的劳动者
• 重点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 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及创业孵化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