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适用湖州)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由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自2025年10月13日起实施,周期至2028年底。政策面向湖州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核心包括建设100个创新发展高地、完成20项标准制定、培育龙头企业与领军品牌,并分行业推广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模式。申报实行属地经信部门初审推荐制,入选国家级示范主体可获优先用地保障。政策突出土地要素支持,鼓励在南太湖新区等载体布局服务化功能空间,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向研发设计、总集成总承包等高附加值服务业态升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湖州作为制造业基础扎实、服务业融合度高的典型城市,被纳入重点实施区域。
▎ 核心内容▎ 重点建设任务
• 打造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和领军品牌
• 分行业推进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服务模式应用
• 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含湖州重点园区)
• 完成20项服务型制造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政策适用对象
• 湖州范围内制造业企业
• 湖州范围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申报条件▎ 示范主体资格
• 符合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
• 具备清晰的服务型制造转型路径与可复制推广经验
•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失信记录▎ 申报流程
• 企业对照示范企业/平台条件开展自主评估
• 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 属地经信部门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
• 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 政策影响▎ 土地支持导向
• 对纳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优先保障其智能化改造、服务化延伸项目用地需求
• 鼓励在湖州南太湖新区、长兴智能制造产业园等载体中布局服务型制造功能空间
• 支持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总集成总承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态
• 政策维度:具体内容
• 实施周期:2025年10月起至2028年12月
• 标准制定数量:20项国家/行业标准
• 创新高地建设目标:全国100个(湖州参与共建)
•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湖州市经信局负责属地组织
• 政策依据:《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
▎ 政策来源与时效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 发布时间:2025-10-13
• 适用范围:全国,湖州为重点落地城市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