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全市祭扫群众及各殡葬服务机构均可适用,重点保障农村居民、办丧人员、老年群体。实行预约限流,各公墓、骨灰堂预约总量原则上不超2019年同期正常值及高峰值,由各区镇审核把关。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服务期为3月8日至4月18日,共42天,高峰期重点管控时段覆盖3月下旬至4月上旬。
怎么办
依托“苏城数字殡葬”平台提供网上祭扫与96444电话预约服务;实行凭购墓凭证或预约凭证(短信/二维码)入场;各区镇落实“四到位”(场地、人员、物资、措施)与每日信息报送机制;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多部门协调小组,民政、公安、交通、卫健、消防等11个部门分工负责。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苏州统一部署,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14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具体措施与组织保障机制。
▎ 核心内容▎ 清明祭扫时间安排
• 祭扫服务期:2023年3月8日至4月18日,共42天。
• 高峰期重点管控时段覆盖3月下旬至4月上旬。
▎ “一引导”举措
• 错峰祭扫:实行提前预约、分时限流、有序入场。
• 无烟祭扫:墓区全面禁止火种带入,落实无烟管理。
• 文明祭扫:倡导网上祭扫、代客祭扫等绿色方式。
• 平台支撑:依托“苏城数字殡葬”平台提供线上预约与祭扫服务;鼓励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开设网上祭扫通道。
▎ “七加强”管理要求
• 加强个人防护:祭扫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 加强预约限流:凭购墓凭证或预约凭证(短信/二维码)入场;各公墓、骨灰堂预约总量原则上不超2019年同期正常值及高峰值,由各区镇审核把关。
• 加强时段管控:分批分时段入场,严控人员聚集。
• 加强时长管控:现场巡查提醒,缩短逗留时间,祭扫完毕及时返程。
• 加强周边管控:劝离周边滞留人员及流动商贩,保障道路通畅。
• 加强交通管控:鼓励公交出行;有条件区镇可恢复扫墓专线班车;在火车站、高速口、祭扫入口等节点强化疏导;规范私家车行驶路线与停放区域。
• 加强安全管控:落实值班巡查与消防安全责任制;开通多条安全通道;确保紧急疏散能力。
▎ “三类特殊群体”服务保障
• 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居民:由所属区镇统一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分日期、分时段轮流祭扫。
• 办丧人员:落实预约落葬,提示尽量减少送葬人数。
• 老年等预约困难群体:开通“96444”电话预约专线。
▎ 申报与执行主体▎ 组织领导机制
• 成立市级清明祭扫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民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11个部门参与;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 各区镇须参照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制定属地工作方案,确保人力、物资、管理、场地“四到位”。
▎ 部门职责分工
• 部门:主要职责
• 市民政局:牵头统筹,督促应急预案制定与消防/疏散演练,配强管理力量,备足保障物资;鼓励网络祭扫与代客祭扫服务
•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加强舆情监测与舆论疏导
• 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方案,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 市交通运输局:在高速路口设置提示标志,配合公安疏导祭扫车辆
• 市卫健委:协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护保障
• 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 消防救援大队:指导落实消防管理,调度消防设备,开展值守与演练▎ 政策影响▎ 宣传与公众参与
• 融媒体中心加强政策解读与正面引导。
• 各区镇拓展宣传渠道:张贴公告、LED屏、宣传栏、入户走访等。
• 发挥基层村(社区)阵地作用,组建志愿者宣传队伍。
• 各殡葬服务机构须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告知逝者家属祭扫要求。
▎ 应急与信息报送
• 各区镇、相关部门须健全交通疏导、人员疏散、消防安全、紧急救护、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
•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配齐工作队伍与装备。
• 3月8日至4月18日期间,每日15:00前汇总上报《2023年清明祭扫情况日报表》。
• 各区镇须于4月7日前报送本区域阶段性工作总结。
• 昆山市民政局值班电话:0512-57518147、5518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