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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政策

市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昆山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28
发文单位:
昆山市人民政府
摘要: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装载配载主体责任,履行合法装载配载职责,确保超限超载常态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依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 政策速读卡|市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昆山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告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2022-04-28起|发文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装载、配载活动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单位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装载、配载活动

• 属于易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重点行业领域(如建材、砂石、钢铁、物流集散等)

• 具备较大货物吞吐量或高频次重型货车进出作业特征

• 已纳入省级或市级超限超载治理重点监管名录优先范围

怎么办

本公告为政府主动认定制,不设企业自主申报环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名单并公告发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进一步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装载配载主体责任,履行合法装载配载职责,确保超限超载常态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依据以下文件要求:

• 《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

• 《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实施货运运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治超办〔2019〕18号)

• 《关于加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治超办〔2021〕37号)经市政府同意,确定42家单位为2022年度昆山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 核心内容

• 实施主体:昆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4月28日

• 管理对象: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 单位数量:42家

• 政策性质:公开发布的行政公告

• 法律依据:省级超限超载治理系列规范性文件▎ 申报条件本公告为政府主动认定制,不设企业自主申报环节。认定依据为:

• 单位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装载、配载活动

• 属于易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重点行业领域(如建材、砂石、钢铁、物流集散等)

• 具备较大货物吞吐量或高频次重型货车进出作业特征

• 已纳入省级或市级超限超载治理重点监管名录优先范围▎ 政策影响

• 监管强化:被列名单位须严格执行货运运单制度,落实出场称重、台账登记、责任承诺等法定义务

• 责任压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装载配载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 协同治理: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 动态管理: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更新,2022年度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说明

• 序号:单位名称,所属区域

• 1:昆山XX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

• 2:江苏XX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高新区

• … … …

• 42:昆山XX物流园管理有限公司,花桥经济开发区注:完整名单以政府公告附件为准,共42家单位,覆盖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各镇。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装载、配载活动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单位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装载、配载活动 - 属于易发生超限超载行为的重点行业领域(如建材、砂石、钢铁、物流集散等) - 具备较大货物吞吐量或高频次重型货车进出作业特征 - 已纳入省级或市级超限超载治理重点监管名录优先范围
怎么办?
本公告为政府主动认定制,不设企业自主申报环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名单并公告发布。
政策原文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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