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全市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各区镇及市发改、应急、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均须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其中管道企业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主体,须履行24小时值班与年度应急演练职责。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企业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年度应急能力建设报告,未按时报送将影响考核评估。
怎么办
由市发改委牵头设立市级应急指挥部,组织每年至少1次全市范围应急演练;企业须按预案要求开展内部演练并配合信息上报,事件分级标准涵盖人员伤亡、停输时长及影响范围三维度,执行Ⅰ–Ⅳ级响应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昆山市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6月16日正式印发(昆政办发〔2020〕98号),属市级综合类应急政策文件,面向全市天然气输送管道运营、监管及应急响应相关单位实施。
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健全昆山市天然气管道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 核心内容▎ 应急组织体系
• 设立昆山市天然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及事发地区镇为成员单位
•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日常协调、信息汇总与指令传达职能▎ 事件分级标准
• 事件等级:人员伤亡,管道停输时长,社会影响范围
• 特别重大(Ⅰ级):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72小时,跨省或影响全市供气主干网
• 重大(Ⅱ级):死亡10–29人或重伤50–99人,48–71小时,影响2个以上区镇或重要用户
• 较大(Ⅲ级):死亡3–9人或重伤10–49人,24–47小时,影响单个区镇或重点工业用户
• 一般(Ⅳ级):死亡≤2人或重伤≤9人,<24小时,局部区域短时中断▎ 响应机制
• Ⅰ级、Ⅱ级事件:由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响应,指挥部统一指挥
• Ⅲ级事件:由事发地区镇牵头处置,市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
• Ⅳ级事件:由管道企业主导处置,区镇负责现场协调与监督▎ 申报条件本预案不设申报流程,属强制执行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对象包括:
• 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天然气输送管道运营企业
• 各区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管理办事处
• 市级负有管道保护与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含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 消防、医疗、交通、通信等应急联动单位▎ 政策影响▎ 责任落实
• 明确管道企业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主体,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抢修装备
• 区镇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管道占压、第三方施工等高风险行为实施动态巡查▎ 监督管理
• 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每年至少1次全市性专项应急演练
• 所有管道企业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年度应急能力建设报告
• 新建、改扩建天然气管道项目须同步编制配套应急子方案,并纳入项目核准前置审查▎ 法律效力
•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的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 未按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