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玉山镇花园路好美家花园临街一楼的饭店油烟扰民案件的处理情况
- 发布日期:
- 2018-06-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和记饭店、九九龙虾烧烤、传奇龙虾三家持证餐饮单位,均位于昆山市玉山镇花园路2472号商住混合楼一层,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70056)整改对象。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三家企业已安装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油烟净化装置,检查时运行正常,视同达标,未涉及经济补偿或财政补助。
怎么办
由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与泾河社区联合督导,责令企业常态化开启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维护;办理时限为2018年6月8日至12日,结果于6月13日在“中国昆山网”公开。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该信访事项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三批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320000201806070056,由昆山市委、市政府承办,于2018年6月8日收件,6月12日完成办理反馈,并于6月13日在中国昆山网公开。
▎ 核心内容
• 被举报对象为昆山市玉山镇花园路好美家花园临街一楼的三家餐饮单位:和记饭店(昆山市玉山镇红和记饭店)、九九龙虾烧烤(昆山市玉山镇唐先珍火锅店)、传奇龙虾(昆山市玉山镇吾金花羊肉店)
• 三家单位均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 所有单位均已安装具有标志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检查时装置均正常开启,符合国家标准视同达标要求
• 经营场所位于花园路2472号,属商住混合楼: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为住宅▎ 申报条件
• 本事项不涉及企业主动申报,属环保督察交办的被动整改类行政处置事项
• 整改责任主体为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与泾河社区
• 餐饮单位须持续履行以下义务:
• 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常态开启
• 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备
• 控制排风机及顾客噪声影响▎ 政策影响
• 属历史遗留问题:花园路餐饮业态开办较早,店面多次易主,产权与经营关系复杂
• 社区调解长期存在困难,相邻经营者间存在长期纠葛,群众环保与维权意识提升加剧矛盾显性化
• 整改聚焦日常监管强化,未采取关停或搬迁等刚性措施▎ 处理整改情况
• 整改主体:具体措施,执行依据
• 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泾河社区:督促餐饮单位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装置,中央督察交办要求
• 同上:要求加强净化装置日常清洗维护,保障净化效果,《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 泾河社区:与信访人开展沟通解释工作,基层社会治理职责▎ 其他说明
• 九九龙虾烧烤与传奇龙虾属重复投诉,已在第一批交办件(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50022)中办理
• 联合检查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下午,参与单位包括:昆山市环保局、市城管局亭林中队、市场监管局城北分局、市消防大队、市燃气办、泾河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