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第九批总部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8-05-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昆山注册纳税、具备区域辐射力与功能集聚性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区镇推荐和市级审核程序认定。2018年5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九批总部企业名单,共认定11家企业,包括昆山科森科技、纬创资通、通力电梯、台玻长江玻璃等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认定结果为后续享受财政激励、人才服务、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配套支持提供依据。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区镇推荐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已公布认定文件(昆政发〔2018〕27号),发布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政策执行至今有效。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提升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昆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第九批总部企业认定工作。
▎ 核心内容▎ 认定结果
• 经企业申报、区镇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认定11家企业为昆山市第九批总部企业。
• 认定文件文号:昆政发〔2018〕27号。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0日。
• 本通知为公开发布文件。
▎ 入选企业名单
• 序号:企业名称
• 1: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 3:统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4:昆山元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 6: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 7: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8: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9:依利安达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10: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昆山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 符合昆山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含区域辐射力、综合贡献度、功能集聚性等维度)。
• 经所属区镇(开发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初审推荐,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复核。
▎ 政策影响
• 获认定企业可享受昆山市总部企业专项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奖励、人才服务、用地保障、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配套措施。
• 强化昆山作为长三角重要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地的总部经济能级。
• 推动产业链高端化、价值链集成化发展,支撑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