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审计局关于千灯镇沿沪小学装修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结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1-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属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包括施工、监理及建设管理单位,特别是昆山市同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及千灯镇沿沪小学项目相关建设单位。
能补多少
核减金额48.83万元,核减率达11.47%,超过10%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在应付工程款中抵扣,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依据昆政发〔2007〕8号及〔2010〕39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审核费用;审计结果已按《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公告,相关单位需配合后续处理工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昆山市审计局于2014年7月至12月对千灯镇沿沪小学装修工程结算造价开展专项审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 核心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经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投〔2011〕300号文批复同意实施
• 施工单位为昆山市同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75.16万元
• 监理单位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工期为2011年6月11日至2011年8月25日▎ 结算造价审计结果
• 项目:金额(万元)
• 送审造价:425.78
• 审定造价:376.95
• 核减金额:48.83
• 核减率:11.47%
• 主要核减原因包括:
• 纸面石膏板吊顶、抛光地砖等工程量计算有误
• 墙砖、踢脚线等定额套用有误
• 广场砖、吊风扇等材料价格偏高
• 垂直运输费、工程排污费等费率计取有误▎ 审计处理意见▎ 费用承担责任
• 本工程核减率11.47%,超过10%阈值
• 依据《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职责的意见》(昆政发〔2007〕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工作的意见》(昆政发〔2010〕39号):
• 核减率超出10%部分对应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该费用由昆山市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应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财务核算要求
• 昆山市创业开发有限公司须严格依照:
•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 据实核算项目建设成本,确保交付使用资产结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政策影响
•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压实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 明确超限核减情形下的费用分担机制,提升工程结算规范性
• 为同类教育基础设施装修工程提供审计参照标准与风险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