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5年第三季度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5-10-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辖区内开展妇幼公卫服务的25家基层预防保健机构及8家市级医院,可申报2015年第三季度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涵盖叶酸发放、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及住院分娩补助等服务。
能补多少
本季度总经费为1,053,845.00元,其中叶酸补助20,005.00元、艾滋病防治885,540.00元、乙肝母婴阻断148,300.00元,住院分娩补助2,300.00元,梅毒防治当季无支出。
怎么办
经费按实际服务量拨付,须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季度绩效评价;资金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至各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应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时限以2015年第四季度下达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5年第四季度下拨2015年第三季度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关于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的部署要求,强化基层预防保健服务能力,保障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 核心内容本通知明确2015年第三季度昆山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案,覆盖叶酸补助、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干预、住院分娩补助三类服务,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并直接拨付至各承担单位。
▎ 经费构成
• 叶酸补助:面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 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含检测、咨询、治疗及随访管理
• 住院分娩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给予定额补助▎ 经费总额
• 本季度下达总经费为 1,053,845.00元
• 其中:叶酸补助 20,005.00元、艾滋病防治 885,540.00元、梅毒防治 0元(部分单位未发生)、乙肝防治 148,300.00元▎ 经费分配明细
• 单位名称:叶酸(元),艾滋病(元),梅毒(元),乙肝(元),住院分娩补助(元),小计(元)
• 玉山镇预防保健所:6,090.00,121,000.00,200.00,0.00,0.00,127,290.00
• 开发区预防保健所:4,170.00,111,360.00,0.00,0.00,0.00,115,530.00
• 张浦镇预防保健所:1,040.00,74,270.00,0.00,0.00,0.00,75,310.00
• 周市预防保健所:1,315.00,43,780.00,0.00,0.00,0.00,45,095.00
• 陆家镇预防保健所:1,095.00,2,970.00,0.00,0.00,0.00,4,065.00
• 千灯镇预防保健所:630.00,24,310.00,0.00,0.00,0.00,24,940.00
• 花桥镇预防保健所:280.00,14,850.00,0.00,0.00,0.00,15,130.00
• 巴城镇预防保健所:400.00,25,290.00,0.00,1,200.00,0.00,26,890.00
• 锦溪镇预防保健所:655.00,21,670.00,0.00,900.00,0.00,23,225.00
• 淀山湖镇预防保健所:570.00,16,720.00,0.00,0.00,0.00,17,290.00
• 周庄镇预防保健所:585.00,9,680.00,0.00,100.00,0.00,10,365.00
• 石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0,0.00,0.00,0.00,2,300.00,2,300.00
• 市一院:0.00,45,760.00,0.00,85,100.00,0.00,130,860.00
• 市中医院:0.00,47,520.00,0.00,33,100.00,0.00,80,620.00
• 市二院:0.00,67,910.00,0.00,10,500.00,0.00,78,410.00
• 市三院:0.00,38,720.00,0.00,7,400.00,0.00,46,120.00
• 市四院:0.00,49,060.00,0.00,1,200.00,0.00,50,260.00
• 市六院:0.00,2,640.00,0.00,3,400.00,0.00,6,040.00
• 周市人民医院:0.00,30,030.00,0.00,700.00,0.00,30,730.00
• 千灯人民医院:0.00,13,090.00,0.00,1,100.00,0.00,14,190.00
• 正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5.00,9,790.00,0.00,0.00,0.00,10,595.00
• 石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5.00,15,180.00,0.00,0.00,0.00,15,835.00
• 陆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60.00,12,430.00,0.00,0.00,0.00,13,090.00
• 蓬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0.00,46,130.00,0.00,0.00,0.00,46,570.00
• 合计:20,005.00,885,540.00,0.00,148,300.00,2,300.00,1,053,845.00▎ 申报与执行要求▎ 执行主体
• 昆山市各镇(区)预防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属及专科医院
• 各单位须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江苏省妇幼重大公卫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服务▎ 资金管理
• 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及一般设备购置等非业务支出
• 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季度服务数据录入与经费结算▎ 政策影响▎ 服务覆盖范围
• 本季度经费支持覆盖昆山市全部11个镇(区)及8家市级医疗机构
• 直接支撑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95%、梅毒检测率≥90%、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95%等核心质控指标▎ 公共卫生成效
• 强化基层“筛—诊—治—管”闭环能力
• 提升高危孕产妇早期识别与干预水平
• 推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落地▎ 监督机制
• 昆山市卫健委联合财政局开展季度绩效评价
• 对服务数量、质量、资金使用合规性实施双随机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