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倡议书
- 发布日期:
- 2015-09-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政策速读卡|关于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倡议书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2015-09-16至2015-09-22|发文机关: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谁能申报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执行特殊紧急公务等确需使用情形外,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行
• 确需使用的,须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做到科学合理调配、优化集约使用
• 各单位须以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积极引导公职人员采用步行、拼车、自行车、公交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怎么办
按原文规定的渠道与期限申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进一步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昆山市《2015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昆政办发〔2015〕141号)统一部署,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本倡议书,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车日”活动。
▎ 核心内容▎ “无车日”实施安排
• 实施日期:世界“无车日”为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
• 适用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 公车使用原则: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执行特殊紧急公务等确需使用情形外,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行
• 调配要求:确需使用的,须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做到科学合理调配、优化集约使用▎ 公交出行宣传周协同安排
• 活动周期:2015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共7天)
• 主题口号:“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 倡导方式:各单位须以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积极引导公职人员采用以下低碳出行方式:
▎ 示范引领效应
• 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主体的定位
• 强化公共部门在绿色出行理念传播与行为实践中的带头作用▎ 行为引导重点
• 推动公务人员形成常态化低碳通勤意识
• 促进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提升与私家车依赖度降低
• 项目:内容
• 政策发文单位: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文号依据:昆政办发〔2015〕141号
• 发布日期:2015年9月18日
• 主要覆盖对象:昆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
• 核心时间节点:2015年9月16日—22日(含9月22日“无车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