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昆山市水利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4-11-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及涉水项目建设与运营单位。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总结材料报送,依托中国昆山网、昆山水利网等9大板块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办件427件(同比增长271%),持证执法人员新增9名,执法培训425人次,防汛队伍3940人,信访结案率100%,并依据昆政办发〔2014〕74号等3部规范性文件推进“河长制”在27条骨干河道落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14年,昆山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法制办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昆山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系统推进依法治水、制度建设、执法规范与民主决策。
▎ 核心内容▎ 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
• 中国昆山网、昆山水利网、政务微博、网络议事厅、信息公开栏为多渠道政务公开平台
• 2014年(截至10月底)主动公开信息2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 昆山水利网站完成全面改版,设9大板块、27个子板块;发布工作动态200余条、学习类信息30余条、媒体类信息40余条、通知公告数百条
• 局办公室增挂“科技信息科”牌子,强化政务信息专职力量▎ 水行政服务优化
• 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 取消“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审批权限
• 2014年(截至10月底)完成办件427件,同比增长271%(增量270件)
• 水行政服务窗口获评“江苏省工人先锋号”
▎ 防汛与安全生产管理
• 落实区镇防汛正副指挥59人,组建防汛抢险队196支、3940人
• 建立防洪工程技术专家队伍、防汛巡查督察队伍
• 全市117个易积水区域整改任务,截至10月底完成105项,完成率90%
• 组织425人次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试合格者获发水利部建设管理上岗证
• 开展水利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覆盖勘测设计、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取土、堤防占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领域▎ 水利工程监管与涉水事务管理
• 开展诚信履约考核,覆盖11个区镇、52个标段、36家施工单位、5家监理单位
• 通过苏州市水利局2014年度农村河道轮疏浚验收,获评优秀等次
• 截至10月底,监督水利工程94个标段,开展巡查抽查156次,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
• 成功创建昆山明镜荡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昆山首个)
• 编制《昆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
• 出台《昆山市“河长制”管理办法》,对27条骨干河道(含省、市级名录)实行“河长制”
• 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出动人员64万余人次、船只34万余船次,打捞水生植物70万余吨、河道生活垃圾约10万吨▎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 规范性文件全部经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前置审查,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 2014年(截至10月底)出台市级规范性文件2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4〕56号)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14〕74号)
• 10月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4〕58号)
• 另有2件规范性文件正在制定中▎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制定《昆山市水利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推行柔性执法,对苗头性水事违法行为实施“提前介入、提示劝诫”
• 与上海市青浦水政监察支队签订边界水事联动执法协议;联合青浦、嘉善开展淀山湖水域江浙沪边界水事联合巡查
• 推广锦溪水政监察中队“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探索与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 截至10月31日,查处涉水违章违法行为和案件58起▎ 监督与法治保障
•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办结满意率100%
• 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23类89条,新建和完善水利系统制度19项
• 2014年(截至10月底)受理人民来信10件、群众来访20批85人次、民生110来信96件,信访结案率100%
• 党政领导班子全年开展4次集体学法活动,班子成员学法课时均达40学时
• 9人通过201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江苏省行政执法证
• 组织45人赴河海大学参加区域水资源保护与水质改善专题培训
• “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开展广场宣传、政策咨询、电视专题片《治水与兴水结合,打造水生态文明》播出、昆山日报专版报道;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及法治进校园活动▎ 申报条件
• 本报告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不设主体申报条件,属行政机关内部履职总结文书
• 所涉政策执行、项目验收、资质获取等具体事项,须依据对应专项文件(如昆政办发〔2014〕56号、昆政办发〔2014〕74号、昆政发〔2014〕58号)所列条件执行▎ 政策影响▎ 对行政效能的影响
• 水行政服务办件量同比提升271%,窗口获评省级荣誉,体现审批改革与服务集成成效
• 网站改版与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增强政务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基础▎ 对水事治理能力的影响
• “河长制”覆盖27条骨干河道,推动河道管理责任到人、长效化运行
•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创建与水生态文明试点推进,强化生态治理制度供给
• 边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提升跨区域水事纠纷协同处置能力▎ 对法治能力建设的影响
• 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新增9人,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为依法决策提供组织与能力支撑
• 行政指导、风险评估、社会监督等机制嵌入业务全流程,推动法治实践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 实施时间
• 报告覆盖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 文件印发日期:2014年11月12日
• 印发日期:2014年11月13日
• 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
•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昆政办发〔2014〕56号,2014年(截至10月底前)
• 昆山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4〕74号,2014年(截至10月底前)
• 昆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昆政发〔2014〕58号,2014年10月▎ 下一步工作重点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 健全法制机构,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加强依法行政台账规范化建设
•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 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与依法执政能力▎ 附件说明
• 本报告正文即《昆山市水利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全文
• 原文未另附独立附件文本,所有数据与举措均源于该总结报告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