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4-04-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水利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在岗职工,须按安排表落实人员上岗,服务对象为在编或在岗职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14年4月至11月每周五在前进路与樾阁路口定点服务,由局监察审计室日常督查,市文明办明查暗访,结果纳入文明行业(单位)年度考评。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昆山市文明办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部署,昆山市水利局作为市级文明行业单位,承担2014年度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任务。本次行动是水利局履行社会责任、巩固文明行业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
▎ 核心内容▎ 实施周期
• 服务时间: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
• 服务频次:每周五固定开展▎ 服务点位
• 前进路与樾阁路口(昆山市主城区重点交通节点)
• 由昆山市水利局统筹组织并承担该点位常态化值守任务▎ 组织管理
•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须严格落实人员安排与上岗责任
• 局监察审计室负责日常督查
• 市文明办开展明查暗访,结果纳入文明行业(单位)年度考评体系▎ 申报条件
• 服务人员须为水利局在编或在岗职工
• 具备基本交通安全常识与沟通协调能力
• 能够确保每周五按时到岗,完成规定时段志愿服务▎ 政策影响
• 志愿服务成效直接关联水利局文明行业考评结果
• 市文明办将把明查暗访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 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 附件说明
• 周次:日期范围,责任科室,备注
• 第1周:2014年4月4日—4月11日,办公室,首轮上岗启动
• 第2周:2014年4月12日—4月18日,规划计划科,按表执行
• ……:……,……,全周期覆盖至2014年11月注:完整《2014年水利局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安排表》以正式附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