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周市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3-10-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周市镇行政区域内所有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及属地责任主体,包括供电、安监、城管、公安、环卫、农服及9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共20名成员,均需纳入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体系。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13年10月21日起施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市供电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与日常巡查,确保高压线路等电力设施属地化管理落实到位。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电力建设顺利推进,维护电力生产、运行安全及供用电秩序,全面推行高压线路等电力设施属地化保护管理,周市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组成▎ 主要职责
• 统筹协调全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 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 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 协调处理涉电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 组成人员
• 职务:姓名,单位/职务
• 组长:蔡力,周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副组长:时永刚,周市镇副镇长
• 副组长:朱张勇,周市镇副镇长
• 副组长:周恩峰,周市镇副镇长、政法委副书记
• 成员:孙明男,周市供电所所长
• 成员:夏中伟,安监办主任
• 成员:陶林,创建办专职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 成员:周本妹,环卫所所长
• 成员:祝晓明,城管中队队长
• 成员:周武军,路灯绿化所所长
• 成员:徐立民,农服中心主任
• 成员:王万忠,周市派出所所长
• 成员:葛聚忠,新镇派出所所长
• 成员:孙伟方,中乐社区主任、书记
• 成员:李强,新镇村书记
• 成员:陈耀国,珠泾村书记
• 成员:贾文忠,平庄村书记
• 成员:邵明岗,永共村书记
• 成员:谈建明,新瑭村书记▎ 实施要求
• 各成员单位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日常巡查与综合治理体系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市供电所,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与督查通报
•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即行启动电力设施保护协同工作机制▎ 政策依据与生效时间
• 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文件编号:周政发〔2013〕54号
•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1日
• 生效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