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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综合政策

路军同志在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13-08-01
发文单位:
昆山市人民政府
摘要: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苏州新型城镇化暨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和 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 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美丽镇村建设。刚才,汤市长 作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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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速读卡|路军同志在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区镇

能补多少

• 市、区镇两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示范点

• 整合涉农及乡村建设资金,向示范点倾斜

申报条件

• 各区镇为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实施主体,须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措施

• 示范点建设需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每月通报进展

• 项目申报须符合昆山市美丽镇村建设测评体系要求,体现规划科学性、生态协调性、文化独特性与建设实效性

怎么办

政策自2013年部署起全面推进。各区镇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措施,示范点建设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体系。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路军同志在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昆山市贯彻落实苏州新型城镇化暨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部署。讲话立足昆山城乡发展实际,将美丽镇村建设定位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及建设美丽昆山、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具体行动。

▎ 核心内容▎ 三大统筹原则

• 坚持规划与建设相互促进:强化整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定位,加强保留村庄建设管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统筹处理保留与非保留村庄关系,科学把握拆迁进度与房屋翻建政策。

• 坚持生态与经济相互协调:统筹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及村庄、耕地、林地等空间布局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促共赢。

• 坚持个性与共性相互兼顾:在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布局、经济发展等共性基础上,因地制宜挖掘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资源,彰显镇村历史文脉与时代特色。

▎ 三大建设路径

• 突出集约化建设:构建以中心城区、东西部副中心、小城市、特色镇和村庄(含特色村庄、一般村庄)为主体的城乡空间结构;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节约集约发展。

• 突出差异化发展: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重点中心镇培育为现代新型小城市;特色城镇聚焦古镇文旅、生活服务、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居民点依托老村拓展建设,延续社会网络与空间肌理;自然村庄重点整治卫生、垃圾收运、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

• 突出人文化塑造:尊重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空间形态与社会文化差异;设计中融入地域元素,保留水网地区水乡风韵、平原地区田园风光;强化历史村落、古民居、古名木保护,有机融合现代文明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五大提升目标

• 提升方向:具体要求

• 村庄环境整治水平:在全面完成整治基础上,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参与、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模式

• “三集中”水平:推进农户向社区集中、承包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 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构建“生产发达、生态优美、产业融合、营销现代”的现代农业体系;加大园区建设,创新经营机制,发展科技农业,培养职业农民

• 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全面实施畅流工程,加快水系调整与沟通;建立河道轮浚机制,确保河道畅通、引排能力增强;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与管理,力争当年全面到位

• 绿化水平:持之以恒开展植树造林,注重提升绿化品味与层次,更好彰显美丽镇村新风貌▎ 申报条件

• 各区镇为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实施主体,须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措施。

• 示范点建设需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每月通报进展。

• 项目申报须符合昆山市美丽镇村建设测评体系要求,体现规划科学性、生态协调性、文化独特性与建设实效性。

▎ 政策影响▎ 强化保障机制

• 组织领导: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将建设成效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建立例会、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地。

• 资金支持:市、区镇两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示范点;整合涉农及乡村建设资金,向示范点倾斜。

• 宣传引导: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与获得感。

▎ 实施时间政策自2013年部署起全面推进,其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与投入明确要求力争当年全面到位(即2013年内完成)。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区镇
能补多少?
- 市、区镇两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示范点 - 整合涉农及乡村建设资金,向示范点倾斜 **申报条件** - 各区镇为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实施主体,须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措施 - 示范点建设需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每月通报进展 - 项目申报须符合昆山市美丽镇村建设测评体系要求,体现规划科学性、生态协调性、文化独特性与建设实效性
怎么办?
政策自2013年部署起全面推进。各区镇在市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具体措施,示范点建设纳入区镇党政干部考核体系。
政策原文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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