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综合政策
昆山市盐务局参加3.15活动
- 发布日期:
- 2013-03-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摘要: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影响,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局积极参加了昆山市创消办举办的 3.15 大型宣传服务活动,活动在昆山商厦隆重举行。首先借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获评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昆山市全体消费者均可参与,无申报门槛,活动面向公众开展食盐安全普法与科普。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13年3月15日在昆山商厦参加由创消办主办的“3·15”宣传活动,通过设咨询台、展示真伪样品、讲解识别方法等方式参与,接受多部门联合服务及媒体采访报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昆山市盐务管理局于2013年3月15日参加昆山市创建消费者满意城市办公室主办的“3·15”大型宣传服务活动,活动在昆山商厦举行。
▎ 核心内容▎ 宣传形式与重点
• 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食盐相关咨询
• 开展法律法规与消费知识宣传,重点普及食盐品种特性及真伪识别方法
• 现场展示真伪食盐样品,面向不同人群讲解鉴别要点
• 接受昆山市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活动参与与支持
• 金市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专程赴盐务局宣传摊位调研指导
• 与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药监局、司法局、建设局、烟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服务▎ 政策影响▎ 公众成效
• 市民对盐业法规认知度显著提升
• 对加碘盐、低钠盐、海盐等品种盐的功能与适用人群了解增强
• 食盐真伪识别能力切实提高
• 为保障全市消费者食盐安全提供了有效支撑
• 项目:内容
• 活动时间:2013年3月15日
• 活动地点:昆山商厦
•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7日▎ 附注说明
• 本次活动属年度例行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不设申报流程或资金补贴
• 无企业申报条件、资质要求或财政支持条款
• 政策执行主体为昆山市盐务管理局,属地方行政执法与公共服务行为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昆山市全体消费者均可参与,无申报门槛,活动面向公众开展食盐安全普法与科普。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13年3月15日在昆山商厦参加由创消办主办的“3·15”宣传活动,通过设咨询台、展示真伪样品、讲解识别方法等方式参与,接受多部门联合服务及媒体采访报道。
政策原文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