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由市长陈丽艳任主任,副市长曹晔任常务副主任,涵盖法院、检察院及42家市级部门和各开发区、镇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需按职责报送质量发展情况。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成员单位须按职责定期报送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推进质量发展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形势分析与绩效评价等工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2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苏州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通知》(苏府办〔2019〕230号)精神,昆山市在原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正式成立昆山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原领导小组职能同步划归委员会。
▎ 核心内容▎ 委员会主要职责
• 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等工作
• 研究提出质量强市、品牌发展、质量提升等重大政策措施
• 分析全市质量形势,部署指导相关工作,协调解决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各区镇及相关部门质量工作绩效评价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质量发展相关任务▎ 委员会组成人员
• 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
• 主任:陈丽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 常务副主任:曹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副主任:姚婷,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 副主任:陈国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 成员:秦川等42人,涵盖法院、检察院、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总工会、昆山海关、人民银行昆山支行、生态环境局、税务局,以及各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镇主要负责人
•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 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规则
• 会议由主任召集,或委托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召集
•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 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 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实行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政策影响
• 实现质量工作跨部门协同机制升级,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执行能力
• 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从阶段性部署转向常态化治理
• 明确质量绩效评价机制,压实各区镇及职能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 为昆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域品牌培育和质量基础设施升级提供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