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政府
谁能申报:纺织、服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能补多少:具体数字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企业需进行自查自纠,配合政府部门的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昆山市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方案聚焦纺织、服装等行业,要求各区镇将破坏防火分区、人均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企业纳入排查。核心支持措施包括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市安委办、消委办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消防救援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责任。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设置消防设施设备,规范动火作业,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等。申报建议方面,建议长三角制造业企业积极自查自纠,配合政府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安委办 省消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6〕39 号)和《苏州市安委办 市消委办关于印发〈苏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点多、面广、量大,生产经营业态复杂,消防安全隐患场景类型多、风险突出等特点,现制定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 排查整治对象及责任分工
聚焦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电子、家具、玩具、食品加工、包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各区镇根据实际,将破坏防火分区、人均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企业纳入排查整治。
根据苏州市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排查整治工作由昆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市安委办、消委办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市级方案时序要求压茬推进。其中,涉及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涉爆粉尘、金属熔融等工矿重点领域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二、 排查整治重点(一)“三合一”场所类问题
1.厂房、仓库是否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在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二)改变厂房性质(用途)类问题
2. 普通生产区域是否违规调整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
3. 是否存在违规分隔,是否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可燃板材分隔车间、仓库。
(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类问题
4. 是否按规定设置室外或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自动灭火系统、建筑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5. 是否按要求划分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6. 是否配备消防“三件套”(烟感报警、一键响铃、消火栓〈灭火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新三件套”(消防长钩、锂电池灭火器、智能 AI 摄像头)。
(四)火源管理类问题
7.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包括工艺装置)、线路绝缘老化,是否合理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 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证书,是否落实“六必须”安全管控措施。
9. 是否在车间和仓库内对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充电、吸烟、明火做饭等。
10. 楼顶是否堆放易燃物料,墙体与楼顶间是否存在孔洞、一旦着火会形成“烟囱效应”。
(五)安全疏散类问题
11. 厂房、仓库是否“分区划线”管理,易燃可燃物、原材料、产品等是否混存混放,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12. 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违章搭建。
13. 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六)应急演练类问题
14. 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并定期演练。
15. 是否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实操培训,或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员工是否会使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熟悉逃生路线。
三、 工作安排(一)市级层面。
1. 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昆山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简称“市工作专班”),市安委办、市消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资规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数据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各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日常联络、信息汇总调度、督查督办、对接苏州市工作专班等,视情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工作。
2. 统筹推进工作。市工作专班实行每两周调度研判机制,动态掌握各地工作进度,深挖问题症结,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难点事务,督促指导工作落地见效。每月印发工作简报,下发省级专班统一制作的消防安全小卡片,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参加苏州市组织的县级市(区)交叉互查,同步开展抽查。组织人员到重点地区开展沉浸式蹲点调研,依托短信、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动学校学生强化安全教育;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举报问题隐患。强化执法震慑力,落实“行刑衔接”要求。专项整治结束后公开表扬一批安全巡查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定期通报、公开曝光一批企业反面典型案例,倒查消防重大隐患背后的执法宽松软现象和各类“放水人”。
3. 长效巩固总结。依托巩固提升阶段,参加苏州市组织的县级市(区)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对区镇上报的重大隐患,列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通过开展交叉互查、明查暗访、排查整治“回头看”等举措,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整改质效,严防各类问题隐患反弹回潮。全面总结提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成熟经验、有效举措,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体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不断夯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基础。
(二)区镇层面。
各区镇结合实际,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将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纳入属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查巡查重点。
1. 全面摸底排查。组织人员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按照“家家到”要求,全面摸清底数与风险,区分独立厂房、“厂中厂”内、涉“三合一”等情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并按要求填报江苏省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用系统,对照15条排查整治重点,全面摸清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和安全风险现状,录入江苏省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用系统。依托昆山“应急365”平台,督促企业在昆山“应急365”平台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全覆盖开展一轮全员疏散演练等。
2. 强化工作落实。积极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工作调度、信息填报、隐患整改闭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登台宣讲、公开践诺等安全倡议活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对小微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度参与排查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实操演练,推行“下班走应急通道”等做法。
3. 深化攻坚巩固。对摸底阶段尚未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隐患,由区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倒排整改时间,逐一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对企业难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上报市级部门,并先采取临时硬隔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