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拉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园区)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拉萨市政府
拉萨市拟认定拉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园区)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据《拉萨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拉人社局发〔2025〕44号),由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异议须在此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话:0891-6337525)。该认定属程序性公示,不附带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即时政策;后续配套支持将另行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藏布局产能的跨区域制造企业(如长三角企业)及地方政府运营主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拉萨市于2025年印发《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拉人社局发〔2025〕44号),正式建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制度。本次公示系该办法出台后的首次实质性认定程序,由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申报,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评估。
本次公示为拟认定环节,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减免、租金补贴等具体扶持措施兑现,相关配套政策需以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原文为准。
▎ 核心内容▎ 认定主体与依据
• 认定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拉萨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拉人社局发〔2025〕44号)
• 申报单位: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 评审组织单位: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组独立评估
• 拟认定园区名称:拉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园区)▎ 公示安排
• 公示性质:拟认定结果公示,非最终认定决定
• 公示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含当日)
• 异议反馈截止日:2026年8月13日前(以书面材料送达为准)
• 受理部门:拉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联系电话:0891-6337525▎ 申报条件根据拉人社局发〔2025〕44号文,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园区运营主体明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规范管理制度
• 已集聚不少于1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至少3家为规模以上企业
• 具备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集中物理空间及基础服务设施
• 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服务对接、信用管理等运行机制
• 符合拉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注:本公示未披露拉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园区)是否已全部达标,仅表明其通过专家评审组评估并进入公示阶段。
▎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提前对接柳梧新区管委会了解园区载体资源、准入标准及后续入驻流程
• 跨区域用工企业:尤其关注在西藏有产能布局、技能人才输送或高原用工招聘需求的制造业企业(如长三角地区企业)
• 地方政府与产业园区运营方: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后续关键节点
• 正式认定后,园区将纳入拉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统计与服务体系
• 配套支持政策(如运营补贴、项目资助、人才引育激励等)将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开
• 园区挂牌及运营启动时间尚未公布▎ 异议处理机制
• 环节:要求
• 反馈形式:必须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
• 受理部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电话:0891-6337525;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48号▎ 特别说明
• 本次公示不构成行政确认行为,无直接政策兑现效力
• 所有扶持措施均以《拉萨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配套细则为准
• 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