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二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丽江市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7月20日发布通报,全面推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机制。适用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及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核心要求包括:未同步报送解读材料且无合理说明的文件一律退文;解读材料须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于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完成双向关联;解读内容须覆盖出台背景、关键词释义、权利义务条款说明、办事指南、执法标准、新旧政策对比等7类要素。通报明确将季度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并依托协同办公系统新增解读审批模块。该政策属市级产业准入类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据云南省云政办发〔2023〕13号及丽江市丽政办发〔2022〕24号文件制定。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二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政策解读工作专项检查。
▎ 核心内容▎ “三同步”工作机制
• 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必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协同办公系统公文发文审批中已新增政策解读报送审批模块和配套流程
• 起草单位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及材料且无合理说明的,政府办公室收文科室将予以退文
• 作出“不予解读”说明的,须由承办秘书科室与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会商研判;认定不符合要求的,同样退回补充
• 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性文件,须同步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 政府规章类解读材料按程序报司法行政部门审查
• 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须根据定稿文件修改完善解读材料,并最迟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确保与原文相互关联▎ 解读内容规范要求
• 解读方案须严格依据《政策解读方案(模板)》要素制定
• 解读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七类要点:
• 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
• 关键词、专业术语释义,以及公众易误解、存疑、质疑的内容
•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条款,须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 涉及办事服务事项的,须明确受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所需资料、办理程序、时限及其他注意事项
• 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须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
• 属于修订类政策的,须说明修订理由及新旧政策衔接与差异
• 属于贯彻上级政策的,须说明与上级政策的异同及本地特点▎ 解读形式与质量提升
• 聚焦经济宣传,突出解读重点,优化内容表达
• 鼓励采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
• 充分运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
• 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可读性与传播实效▎ 申报条件
•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为责任主体,须承担解读方案制定、材料编制与协同发布职责
•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部门须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
• 检查结果须在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依据▎ 政策影响▎ 监督与考核机制
• 项目:要求
• 检查频次: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检查
• 结果运用:检查结果须公开,并运用于年度政务公开考评
• 系统支撑:协同办公系统已嵌入政策解读审批模块
• 责任追溯:秘书科室办件时须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报政府领导审签▎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谷嘉鹏
• 电话及传真:0888-3990362
• 邮箱:ljxxgkb@163.com▎ 附件依据
• 《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
•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24号)发布日期: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