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产业园区
陇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版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发文单位:
- 陇南市人民政府
摘要:陇南市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制造业项目给予奖励,推行意向项目动态管理、招商项目代办服务等制度,十四五累计签约项目1086个签约资金20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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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版)》,重点支持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投产开业的制造业项目。政策面向陇南经济开发区及各类产业园区,已推动福建产业园一期开工,金徽百亿生态智慧产业园四期技改、江洛矿区选矿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截至十四五期末,全市累计签约项目1086个,签约资金2045.69亿元,省外到位资金年均增长42.9%,其中三个500强及上市公司项目85个、亿元项目472个。适用对象为符合产业导向的制造业实体投资主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版)》,聚焦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制造业项目招引支撑能力。
▎ 核心内容▎ 制造业项目奖励政策
• 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投产开业的制造业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 产业载体建设进展
• 陇南经济开发区福建产业园一期已开工建设。
• 金徽百亿生态智慧产业园四期技改项目落地实施。
• 金徽矿业江洛矿区铅锌矿选矿工程等优质项目建成投产。
▎ 实施成效
• 指标:数据
• 十四五期间累计签约项目数:1086个
• 十四五期间累计签约资金:2045.69亿元
• 省外到位资金年均增长率:42.9%
• 三个500强及上市公司投资项目数:85个
• 亿元以上签约项目数:472个▎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制造业企业。
• 落户陇南经济开发区及各产业园区的实体项目。
▎ 发展导向
• 强化生态型、智能化、资源精深加工类制造业集聚。
• 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 鼓励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承接与跨区域协作共建园区。
政策原文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