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 发文单位:
- 娄底市政府
谁能申报:娄底市辖区内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人员。
能补多少:无兑现口径。
怎么办:通过电话举报,提供详细线索和证据。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响应党中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本公告为的是严厉打击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维护群众权益。征集范围涵盖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组织,包括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等犯罪线索。举报方式包括多个政府办公室电话,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信息、违法违规事实等,并保证举报内容真实。本公告鼓励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此公告提醒相关企业注意自身经营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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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金融组织涉黑涉恶线索。
一、 线索征集范围
娄底市辖区内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涉及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等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包括地方金融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等隐性涉黑涉恶线索。
二、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8231027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8315997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5233928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4981123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6822077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8-3238289三、 举报要求(一)提供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单位)名称、地址、主要涉案人员、发生时间、违法违规事实等。为使所反映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提供详细事实及有效联系方式,协助提供相关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录音、截图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提供线索者,线索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10月21日责任编辑:匡思婕【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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