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12-03
- 申报截止:
- 2026-03-31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绵市发改〔2025〕412号 政策类别: 土地政策 适用地区: 绵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汽车产业、惠企政策、绵阳、四川 申报截止: 2026-03-31(以原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努力实现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实施工业企业生产激励。对2025年第四季度生产规模同比增加2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其增量的2‰予以激励;对2025年第四季度生产规模同比增加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其增量的3‰予以激励,最高激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支持重点批发企业发展。对2025年11月—12月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分档给予激励,10亿元(含)—30亿元(不含)的按其经营规模的0.5‰给予激励;30亿元(含)以上的按其经营规模的0.7‰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推动建筑业快速增长。对2025年生产规模达到50亿元、20亿元、10亿元、4亿元,且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增速分别达到10%(含)、12%(含)、15%(含)、20%(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激励。对2025年首次报送生产规模且全年达到1.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激励;对2026年一季度首次报送生产规模且当季度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四、支持房票安置项目奖励补助。对2025年第四季度各地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等安置工作中将房屋补偿权益以房票形式发给被安置对象并实施额外购房奖励的,由市级财政对额外购房奖励按不超过实际兑现金额的2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五、促进畜牧业加快发展。对2025年生猪出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按照超额部分30元/头给予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25日从本市以外引种补栏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肉牛犊最高300元/头、肉羊羔最高1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投资稳定增长。鼓励更多项目开工,各县(市、区)、园区四季度新开工项目的计划总投资每达到1亿元,给予属地县级政府1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激励,上不封顶。按照四季度各地完成投资情况,各县(市、区)、园区每形成1亿元有效投资,给予属地县级政府(管委会)2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激励,上不封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按照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通过省“联评联审”情况,每获批1亿元债券额度,给予牵头市级行业部门2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激励,上不封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围绕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开展车展及汽车、家电“五进”等系列促销活动。实施第三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对2025年11月—12月通过电商平台自主发放消费券,经营规模超5000万元且月均同比增速30%及以上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不超过其消费券实际发放金额的50%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本文件从印发之日起实施,符合多个条件或同条件享受了省级奖励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汽车消费补贴除外)。如与既有政策冲突,以本文件为准。所涉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中央、省、市、县预算资金据实足额做好保障。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兑现落实。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