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9-20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谁能申报:南召县皇路店镇高咀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能补多少:2.9117公顷耕地和0.4568公顷其他农用地,共计3.3685公顷。
怎么办:需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落实补充耕地方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响应国家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申请。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同意南召县转用2.9117公顷耕地和0.4568公顷其他农用地,共计3.3685公顷,作为村镇建设用地。适用对象为南召县皇路店镇高咀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操作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提升。申报建议: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应关注土地转用政策,合理规划用地,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关注补充耕地方案的实施,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宛政土〔2026〕85号
南召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职政土〔2026〕7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转用南召县皇路店镇1个镇高咀坡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9117公顷、其他农用地0.4568公顷,共计3.3685公顷(其中:耕地2.9117公顷),作为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南召县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docx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