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发文单位: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政策面向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符合国家及省级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优质项目。入库项目可获得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融资对接强化、审批‘绿色通道’等要素保障,并实行年度复核与3月/9月常态化申报的动态管理机制。石家庄市产业园区内企业符合条件即可申报,旨在系统提升民间投资服务效能与落地效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全周期服务保障与要素支撑。
▎ 核心内容▎ 入库项目支持措施
• 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 对入库项目在用地保障、融资支持、审批服务等关键环节给予优先支持;
• 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供全过程协调指导。
▎ 适用对象
• 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的民营企业;
• 投资方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发展规划;
• 石家庄市产业园区内企业可申报。
▎ 申报条件
• 项目须完成备案或核准手续;
• 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要件基本齐备;
•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
• 所在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并推荐;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审核,确认入库;
• 入库后同步纳入要素保障协同调度机制,享受对应支持政策。
▎ 政策影响▎ 要素保障强化
• 保障类型:具体措施
• 用地保障: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点状供地、混合用地等创新模式
• 融资支持:推动银企对接,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入库项目加大信贷倾斜
• 审批服务:实施“绿色通道”,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限时办结▎ 动态管理机制
• 入库项目实行年度复核,未按计划开工或进展严重滞后的项目予以调整出库;
• 新增优质项目可于每年3月、9月集中申报,实现常态化入库。
▎ 实施时间
•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