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决定助力沧州产业园区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发文单位: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策速读卡|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决定助力沧州产业园区
级别:省级|类别:土地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河北省内经认定的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及其骨干企业;沧州市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集群企业(含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
能补多少
• 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 支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方式
• 鼓励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
• 给予财政、金融、土地等多维度政策支持
• 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河北省内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集群
• 集群应具备明确主导产业、产业链配套较完善、拥有一定数量骨干企业
•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
怎么办
各市工信部门组织集群开展申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材料审核与现场评估。审核通过后纳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名单内集群及所属企业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强化土地、财政、金融等要素支撑。 ▎ 核心内容 ▎ 土地政策支持 • 对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方式 • 鼓励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 综合扶持措施 • 对集群内企业给予财政、金融、土地等多维度政策支持 • 鼓励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 • 建立产业集群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河北省内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集群 • 集群应具备明确主导产业、产业链配套较完善、拥有一定数量骨干企业 • 沧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纳入省级认定范围后,可同步享受政策支持 ▎ 申报流程 • 各市工信部门组织集群开展申报工作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材料审核与现场评估 • 审核通过后纳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 名单内集群及所属企业按规定享受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河北省内经认定的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及其骨干企业 • 沧州市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集群企业(含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 ▎ 实施时效 • 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 政策执行依据为2026年7月20日数据采集节点信息 • 支持维度:具体形式 • 土地供应: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 • 用地效率: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改建高标准厂房 • 认定管理:省级动态评价、定期调整名单 • 区域覆盖:全省适用,沧州产业园区重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