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支持产业园区发展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发文单位: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冀发改投资〔2025〕1125号)面向河北省内依法注册、民间资本控股的民营企业开放申报,重点支持保定市等产业园区内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入库项目须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可享用地优先保障、审批提速、融资对接等支持;实行年度集中申报与动态增补机制,有效期5年。政策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市级发改部门负责初审推荐,强调信用合规与产业导向,强化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撑。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与服务支撑。保定市积极落实省级部署,聚焦产业园区载体,推动政策向一线延伸。
▎ 核心内容▎ 入库项目支持机制
• 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 对入库项目在用地保障、融资对接、审批服务等关键环节给予优先支持;
• 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土地、环评等推进难点。
▎ 支持范围与重点方向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内民营企业实施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项目;
• 用地支持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
▎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企业须在河北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 投资主体为民间资本控股或实际控制(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低于50%且不具实际控制权)。
▎ 项目要求
• 项目已取得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 项目用地意向明确,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供地政策;
• 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入库申请;
• 所在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项目库;
• 入库项目自确认之日起,按政策规定享受对应支持措施。
▎ 政策影响▎ 对产业园区的支持作用
• 支持维度:具体举措
• 土地供给:优先保障入库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探索标准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
• 审批服务:推行“一网通办”“并联审批”,压缩立项、用地预审等环节时限
• 融资对接:推动银企对接,引导政策性银行、产业基金向入库项目倾斜▎ 实施时效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项目库实行年度集中申报与动态增补相结合机制,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入库评审。
▎ 附则
• 政策依据文件:《河北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冀发改投资〔2025〕1125号);
• 政策主管单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保定市执行单位: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