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政策(全国适用)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门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推动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国家高新区组织区内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将岗位开发情况纳入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为企业产业园区人才引进提供政策抓手。。申报截止至2027-12-31。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政策背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科技研发、优质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
核心措施
1. 各类单位加大岗位开发工信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所属高校、中央级科研院所、中央企业等在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创新基地平台中积极招录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
2. 国家高新区组织开发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集聚带动就业效能,动员区内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作为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地方积极开发各地工信、教育、科技主管部门依托国家、地方各级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面向省属高校、省属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加大岗位开发力度。
适用对象
• 国家高新区及区内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科技企业孵化器
• 高校毕业生申报流程
• 企业确认有科研助理岗位需求
• 通过国家高新区或地方科技部门申报
• 发布岗位信息招录高校毕业生
• 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时间:2024-06-25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6/content_6960169.htm适用地区: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