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合肥产业园区企业资金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于2024年6月18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面向省内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重点覆盖合肥、芜湖产业园区。政策核心包括:整车新车型研发按投入20%支持、最高2亿元;零部件企业首次进入整车供应链按配套额5%奖励、最高500万元;新建公共充电桩按建设投资30%补贴、单桩最高3万元;出口按离岸价2%奖励、单户最高1000万元。申报需通过安徽省发改委线上系统,经专家评审后纳入支持名单。适用对象须为安徽省内注册、信用良好、符合产业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安徽省人民政府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于2024年6月18日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聚焦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配套、充换电基础设施及出口拓展全链条,重点支持合肥、芜湖等产业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研发支持
• 整车企业新车型研发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
• 单个项目支持最高2亿元▎ 零部件配套支持
• 零部件企业首次进入整车供应链的,按年度实际配套额的5%给予奖励
• 单户企业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新建公共充电桩按建设投资的30%给予补贴
• 单桩补贴最高3万元▎ 出口扶持
• 新能源汽车出口按离岸价2%给予奖励
• 单户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0万元▎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在安徽省内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
• 项目实施地须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其中合肥产业园区企业优先支持
• 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 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安徽省产业政策导向,未获得过同类财政重复支持▎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安徽省发改委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提交材料
• 材料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纳入支持名单
• 资金拨付按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分批执行▎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补贴比例/标准,单项上限
• 新车型研发:投入的20%,2亿元
• 零部件配套奖励:配套额的5%,500万元
• 公共充电桩建设:建设投资的30%,3万元/桩
• 出口奖励:离岸价的2%,1000万元该政策强化了对合肥等重点产业园区企业的定向赋能,推动产业链本地化配套率提升与国际化市场拓展能力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