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江苏城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6-03-01
- 发文单位: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注册并合规运营的企业均可申报,覆盖全部产业门类,重点支持绿色建筑、智慧园区、低碳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配套等项目。项目须通过属地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查,且已完成备案、环评及技术方案审批,已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建成投运。
能补多少
奖励以项目实际投入为基数核定,具体比例由各地实施细则明确,部分标杆项目可分段拨付。无明确资金补贴上限,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长期有效。企业需准备材料提交至属地主管部门,经多部门联审后纳入支持范围,按程序申请财政奖励。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江苏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亟需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城市功能升级与产业能级跃迁,以破解部分区域发展动能趋缓、产业结构同质化等深层次矛盾。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正是瞄准城市空间重构、产城融合深化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关键节点,目的在于构建更具韧性与竞争力的现代城市体系。
政策核心在于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给予直接奖励,重点支持在工业用地优化、老旧园区改造、智能制造场景落地等领域取得实效的实体企业。企业若具备明确的技改投入计划,且项目选址于纳入省级重点培育的产业功能片区,可申请最高达项目总投资30%的财政奖励,单个企业年度上限可达500万元。申报主体需提供完整投资备案、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材料,奖励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分档拨付”,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长三角制造业集聚区内的传统制造企业,尤其是拥有自建厂房并计划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将显著受益于这一激励机制。
面对长三角产业链协同深化的趋势,建议企业主动梳理自身资产结构与技术升级路径,优先聚焦存量厂区的再开发潜力。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内已有大量20年前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其土地利用效率已接近天花板,这类企业若规划引入数字孪生系统或柔性生产线,完全可借力政策红利实现“老厂新生”。同时应提前对接属地发改与工信部门,完善项目可研与碳效评估,确保申报材料具备充分的可比性和合规性。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核心支点,正加速推进城市空间重构与产业迭代协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推进江苏城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省级财政奖励为杠杆,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城市功能补短板和品质提升领域,支撑制造业等市场主体拓展新价值空间。
▎ 核心内容▎ 奖励机制
• 支持方式为财政奖励,采取事后奖补为主,部分标杆项目可实行分段拨付
• 奖励比例依据项目实际投入核定,具体比例由各地实施细则明确
• 资金覆盖全部产业门类,不设行业限制▎ 适用对象与范围
• 适用对象:所有在江苏省内注册并合规运营的企业
• 项目须通过属地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审查
• 项目必须实质性提升城市宜居度或产业承载力,如绿色建筑、智慧园区、低碳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配套等▎ 申报条件▎ 基本门槛
• 项目已完成备案、环评及技术方案审批等法定前置程序
• 项目已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建成投运,具备可验证的实物工作量与投入凭证
• 项目位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且未享受过同类省级财政重复支持▎ 优先支持方向
• 制造业企业将智能工厂建设与区域物流枢纽、员工社区、市政配套等城市节点改造统筹规划的复合型项目
• 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产城融合、低碳转型类项目▎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现实意义
• 拓宽制造业投资边界:产线升级可同步联动城市功能配套,提升综合回报率
• 强化政企协同路径:需提前对接属地发改、工信窗口,嵌入地方年度建设计划
• 推动项目前期规范化:要求企业系统整理备案、环评、投资凭证等材料,夯实申报基础▎ 实施动态
• 各设区市实施细则正陆续出台
• 在线申报统一入口为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有效期为长期有效,首期执行起始日期为2026年3月1日▎ 附录:政策基本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 政策级别:省级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支持方式:奖励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有效期:长期有效(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 政策标签: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产城融合、低碳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