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 发布日期:
- 2026-03-13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谁能申报:依法注册登记的所有类型企业,项目需通过属地工信主管部门系统提交申请。
能补多少:按项目投资总额或节能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奖励额度,优先支持示范效应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怎么办: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申报,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效检测报告等材料。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目的在于解决高端节能装备供给不足和能效指标与国际标杆差距的问题。政策以财政资金奖励为核心支持方式,覆盖国民经济所有产业门类,重点支持高效节能装备的研发制造与规模化应用,如工业电机、锅炉等。资金拨付按项目投资总额或节能量的一定比例核定,优先支持示范效应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明确技术路线、达标能效参数及可量化的减排效益。长三角制造业集群应率先开展产线能耗诊断,推动节能改造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度融合,构建完整数据包以提升评审通过率。申报渠道为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效检测报告等材料。
▎ 政策背景《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文号: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于2026年3月13日正式发布,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该方案聚焦破解高端节能装备供给不足、关键能效指标与国际标杆存在差距等瓶颈,以财政资金奖励为手段,支撑工业领域碳达峰目标实现。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与方式
• 支持方式:财政资金奖励
• 覆盖产业:国民经济所有产业门类
• 重点方向:高效节能装备的研发制造与规模化应用
• 重点领域设备:工业电机、锅炉、变压器、余热回收系统、高效热泵等通用及新型节能装备▎ 资金拨付机制
• 按项目投资总额或节能量化成果的一定比例核定奖励额度
• 优先支持已形成示范效应、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 申报主体须具备明确技术路线、达标能效参数及可量化的减排效益▎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登记的所有类型企业
• 项目须通过属地工信主管部门系统提交申请
• 项目需具备可验证的能耗诊断基础与数字化管理能力▎ 关键要求
• 设备能效指标须符合最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GB 18613、GB 24512等)
• 新建或改造项目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节能量审核报告
• 鼓励以系统级节能解决方案替代单一设备替换,强化供应链协同▎ 政策影响▎ 区域适配建议(长三角地区)
• 制造业集群应率先开展产线全要素能耗诊断
• 推动节能改造与工业互联网平台、能源管理系统(EMS)深度融合
• 构建包含实时监测、对标分析、效果验证的完整数据包,提升评审通过率▎ 申报渠道
• 官方在线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原文查阅:政府官网发布的正式文件页▎ 政策执行要点
• 项目类别:执行要求
• 技术合规性:必须采用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2025年版)》或等效认证技术
• 能效门槛:新增设备能效等级不低于1级(GB标准),改造项目综合节能量≥5%
• 时间节点:2026—2028年期间完成立项、实施与验收全流程
• 材料要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效检测报告、投资凭证、节能量第三方核证文件▎ 附则说明
• 本方案不设企业所有制限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同等适用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财政其他同类专项资金
• 地方配套政策可与本方案叠加执行,具体以属地工信部门实施细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