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申报截止:
- 2030-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政策速读卡|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
级别:国家级|类别:资金扶持|有效期:2026-01-19至2030-12-31|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谁能申报
茶叶精深加工企业、区域品牌运营商、茶文旅融合项目主体,包括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能补多少
• 实施清洁化生产线改造奖励
• 低碳制茶技术攻关奖励
• 地理标志培育奖励
• 茶工业旅游示范项目奖励
申报条件
• 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
• 先行完成建设、技术落地或品牌认证
• 在2026—2030年政策周期内完成对应项目建设或成果认定
•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相应投资凭证
• 提供设备采购、研发投入、品牌认证等可验证材料
• 经专项验收合格
怎么办
申报主体先行完成建设、技术落地或品牌认证。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资金兑付。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随着消费者对高品质、文化内涵丰富茶产品需求持续上升,传统茶产业面临品牌老化、技术滞后与产业链协同不足等瓶颈。国家层面推动茶产业从“产量导向”向“价值创造”转型,目的在于通过系统性政策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茶产业集群。
本次指导意见明确对具备创新能力和品牌积淀的制造型企业给予阶梯式奖励,重点倾斜于采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传统工艺的企业,以及在包装设计、溯源体系、数字营销方面实现突破的项目主体。企业可申请最高达3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用于设备升级、标准体系建设及跨区域产销平台搭建。申报门槛兼顾规模与成长性,鼓励中小型精工茶企联合组建产业联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申报,共享研发资源和市场渠道,形成“小而专、专而强”的集群生态。
长三角地区拥有深厚的茶文化积淀与成熟的加工基础,建议企业结合本地特色。优先布局智能仓储、无菌灌装等高附加值环节,同时挖掘非遗技艺与文旅融合潜力,申报“茶+文创”“茶+康养”复合型示范项目。已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茶企应尽快梳理数据资产,为申报材料提供可信支撑。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政策背景传统茶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品质与品牌价值重塑的关键阶段,亟需破解产区同质化、精深加工不足等瓶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以财政奖励方式引导产业链向标准化、智能化与融合化方向整体跃升。
该政策为国家级资金扶持类指导意见,文号为工信部联消费〔2026〕14号,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核心内容支持方向
• 茶叶精深加工企业
• 区域品牌运营商
• 茶文旅融合项目主体重点支持领域
• 实施清洁化生产线改造
• 开展低碳制茶技术攻关
• 推进地理标志培育
• 建设茶工业旅游示范项目资金兑现机制
• 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
• 申报主体须先行完成建设、技术落地或品牌认证
• 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资金兑付申报条件适用对象
• 所有企业
• 所有人(含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基础要求
• 在2026—2030年政策周期内完成对应项目建设或成果认定
•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相应投资凭证
• 提供设备采购、研发投入、品牌认证等可验证材料政策影响区域适配性
• 长三角地区(安徽、浙江、江苏)制造业基础雄厚,对智能化技改与跨界配套需求突出
• 食品机械、智能装备、包装材料企业可联合茶厂共建技改项目
• 茶旅资源丰富地区可开发工业旅游线路申报建议
• 提前对接属地工信部门与供销系统
• 梳理近三年设备投资凭证、研发投入记录、品牌资质文件
• 按2026—2030年申报周期分步储备材料在线服务| 服务类型 | 平台/渠道 ||----------|-----------|| 在线申报入口 | 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 || 政策匹配与辅导 | 办厂易平台 || 咨询热线 | 18013759055 |政策依据
•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文 号】工信部联消费〔2026〕14号
• 【支持方式】奖励
• 【适用产业】其他
• 【有 效 期】203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