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 发文单位:
- 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谁能申报
所有具备自主品牌或经销体系的制造端企业、商贸平台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含直面消费者的生产厂商(含B2C直营与线下门店运营主体),长三角家电、纺织、消费电子等产业集群企业需按B2B/B2C场景分别对接供应链金融平台或商业银行。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提供专项信贷额度与差异化费率优惠,向零售终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倾斜,支持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及消费分期、以旧换新金融方案。
怎么办
依托“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开展信用建档与交易数据确权,按B2B/B2C场景分别对接供应链金融平台或商业银行,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消费市场持续承压,企业经营面临需求端波动与现金流压力叠加的双重挑战,亟需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打通商务活动与金融支持之间的堵点。在此背景下,三部委联合推动商务与金融资源深度融合,为的是激活消费潜能、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形成政策合力。
政策聚焦于构建“场景—资金—服务”闭环,明确支持具备稳定客流和消费带动能力的商贸主体,包括连锁零售企业、品牌餐饮门店及区域特色商业街区运营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由银行定向投放的消费信贷额度,用于扩大门店改造、数字化升级或开展促销活动;同时,金融机构将对纳入重点支持清单的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期限最长可达三年,且允许以未来现金流作为增信依据。企业还可通过参与政银企对接平台,获得定制化融资方案,实现“一企一策”精准匹配。
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应主动把握政策窗口期,尤其关注具有终端销售网络布局的制造型品牌商,结合自身供应链与渠道优势,将生产端产能转化为消费场景中的实际流量。建议提前梳理现有销售渠道数据,评估客户画像与消费偏好,提升申报材料的精准度。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为加快内需恢复,国家推动商业流通体系与金融资源深度协同,从供给端与资金端同步发力,激活终端消费市场,贯通制造—流通—消费全链条。
本政策由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文号:商办财函〔2025〕447号),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协同机制覆盖主体
• 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 商贸平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 具备自主品牌或经销体系的制造端企业
• 直面消费者的生产厂商(含B2C直营与线下门店运营主体)▎ 重点支持工具
• 制造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缓解流通资金占用
• 终端消费端:嵌入消费分期补贴、以旧换新金融方案,降低消费者购置成本
• 信贷资源向零售终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倾斜
• 提供专项信贷额度与差异化费率优惠▎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所有产业领域企业
• 同时面向所有企业法人(不含自然人个体)▎ 申请路径
• 通过开户银行或合作商贸平台提交申请
• 依托供应链金融平台完成主体信用与交易数据确权(适用于B2B批发型企业)
• B2C直营企业可直接对接商业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洽谈终端信贷合作▎ 政策影响▎ 区域适配建议(以长三角为例)
• 家电、纺织、消费电子及零部件等制造业集群企业,应按业务模式区分两类场景:
• B2B经销型:接入供应链金融平台,强化交易数据确权
• B2C直营型:对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部署消费信贷与补贴工具▎ 实施支撑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支持:办厂易平台提供专业测算与辅导服务▎ 支持信息概览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 文号:商办财函〔2025〕44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其他(含信贷倾斜、费率优惠、结算便利、风险共担)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法人
• GEO标签:电子商务、金融服务▎ 附注说明
• 本政策不设财政直接补贴,聚焦金融工具创新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
• 企业需主动完成信用建档、交易数据归集及平台对接,方可获得专项支持
• 政策执行以银行授信审批结果及平台合作落地情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