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5-11-13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谁能申报
全国范围内纳入规划的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运营主体,或属地政府指定实施单位可申报;制造业企业可作为场景共建单位参与;重点支持长三角等存量工业用地密集区域,不设产业类型限制。
能补多少
对完成智慧管理平台与数字基建配套(含5G专网、边缘计算节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的园区运营方,给予专项奖励,具体金额以“以地促改、以奖代补”路径与土地使用绩效挂钩,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须在2025年11月13日后依据《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工信厅规函〔2025〕466号)要求,编制三年数字化实施方案,满足GB/T XXXX—2025技术规范强制要求,通过“标准地+承诺制”“带方案出让”等方式申报,于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至属地工信部门。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随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传统园区在基础设施、数据协同与智能化管理方面暴露出明显短板,亟需通过系统性升级构建具备高算力支撑、全链条数据互联能力的新型产业载体。国家层面推动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正是为了破解区域间智能制造协同不畅、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结构性难题,为先进制造集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底座。
此次政策明确以奖励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数字化改造,重点覆盖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边缘计算节点部署、全域物联网覆盖及智能安防系统建设等核心环节。企业若主导或深度参与园区数字基建项目,可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0%获得最高500万元补贴,且对长三角地区内已建成5G专网、实现产线数据上云率超85%的园区给予额外倾斜。申报主体既包括园区运营方,也涵盖牵头建设的龙头企业,可通过“一企一策”申请定制化资金支持,资金直达项目账户,无需事前垫付。
针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密集、产业链分工精细的特点,建议优先聚焦“链主型”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体申报,整合上下游数据接口标准,形成跨厂区的数据共享机制。同时应提前梳理本企业的设备联网率、控制系统开放性等基础条件,避免因技术壁垒影响申报资格。对于已有智能工厂布局的企业,可同步申报园区级与工厂级双项补贴,实现政策红利叠加。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3日印发《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工信厅规函〔2025〕466号),作为国家级土地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土地资源配置结构性优化,推动产业园区向数字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该指南覆盖全国范围内纳入规划的各类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不设行业门槛,适用所有产业、所有企业及运营主体。
▎ 核心内容▎ 土地政策创新
• 用地指标倾斜:达标园区可优先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 容积率弹性管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允许适度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
• 供地方式优化:支持“标准地+承诺制”“带方案出让”等新型供地模式▎ 资金激励机制
• 对完成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数字基建配套(含5G专网、边缘计算节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的园区运营方,给予专项奖励
• 奖励实行“以地促改、以奖代补”路径,与土地使用绩效挂钩▎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依法注册的园区开发运营主体或属地政府指定实施单位
• 园区须已纳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名录▎ 建设要求
• 具备明确的数字化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含工业互联网应用、智能物流调度、能源数字化管理等至少两项典型场景落地计划
• 智慧基础设施需满足《工业园区数字底座建设技术规范》(GB/T XXXX—2025)强制性条款▎ 政策影响▎ 对园区运营方
• 获得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包括指标优先配置、审批流程简化
• 可叠加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其他资金支持▎ 对制造业企业
• 在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存量工业用地可通过参与园区数字化改造,提升亩均产出效益
• 企业可作为场景共建单位,将工业互联网、智能仓储、碳管理等实际需求纳入园区申报材料,增强政策适配性▎ 申报服务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文号:工信厅规函〔2025〕466号
• 支持方式:专项奖励
• 适用对象:所有产业园区运营主体、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企业可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