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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资金扶持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16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
摘要: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制造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运营方均可申报,重点支持长三角等制造业集群区域的主体,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实践基础,且项目方案具有可复制性。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批项目将获得专项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平台搭建与模式升级,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怎么办

通过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需提供融合实施方案、数据互通机制及服务流程嵌入证明,项目须在2026年底前完成阶段性建设并接受验收。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制造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对高技能人才与柔性用工机制的需求日益凸显,传统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已难以匹配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新要求。在此背景下,四部委联合启动融合试点,为的是打通制造企业与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之间的供需壁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从“基础招聘”向“战略赋能”升级。

本次试点重点支持具备产业生态整合能力的服务平台与制造企业联合申报,尤其是长三角地区正在布局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端材料等先进制造集群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主体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建设产才融合实训基地、搭建数字化人才调度系统或开展定制化员工培训项目。奖励资金将根据项目落地成效分阶段拨付,且优先倾斜于拥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年用工规模超千人的规上制造企业,以及能提供跨区域用工调配、职业技能认证一体化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

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企业而言,建议提前梳理本厂在智能制造转型中的人才缺口,尤其是工业机器人运维、数字孪生建模等新兴岗位的供需矛盾,主动对接具备行业资源沉淀的人力服务机构组建联合体。同时可关注试点城市配套的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联动政策,通过“人才+技术+服务”打包申报提升获批概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制造业正处于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关键阶段,高端技能人才紧缺与用工结构性错配问题日益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7号),于2025年5月16日正式发布,旨在通过跨区域、跨行业试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嵌入制造产业链,构建产才协同新范式。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式与适用范围

• 支持方式为财政奖励,非补贴或补助

• 适用产业覆盖所有产业,但政策重心聚焦制造业融合场景

• 适用对象包括:制造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运营方等多元主体

• 政策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重点融合方向

• 技能人才引育机制创新

• 灵活用工共享平台建设

• 数字化人力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

• 人力资源服务嵌入智能排产、柔性生产等制造流程▎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制造企业需在工信部“专精特新”名录或地方重点制造业企业库中优先支持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持有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方案要求

• 提出可落地的融合实施方案,突出数据互通、服务嵌入制造流程

• 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避免将普通劳务外包简单包装

• 鼓励长三角等制造业集群区域企业联合人力资源服务商组建申报共同体▎ 政策影响▎ 区域导向

• 长三角地区为重点支持区域,依托其制造业集群密集、专精特新主体活跃优势▎ 实施路径

• 采用“地方推荐+自主申报”双通道遴选机制

• 获批项目将获得专项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平台搭建与模式升级▎ 申报渠道

• 渠道类型:名称,访问方式

• 官方原文:政府官网政策原文页,见发文单位官网公告

• 在线申报: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依据

•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

• 文号:人社部发〔2025〕2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5月16日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制造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运营方均可申报,重点支持长三角等制造业集群区域的主体,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实践基础,且项目方案具有可复制性。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批项目将获得专项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平台搭建与模式升级,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怎么办?
通过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需提供融合实施方案、数据互通机制及服务流程嵌入证明,项目须在2026年底前完成阶段性建设并接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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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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