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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资金扶持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5-03-17
发文单位:
国家认监委
摘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监委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所有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等出口导向型行业,须具备基础能耗统计能力,且已完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涵盖范围1、2及关键范围3),经国家批准的第三方机构核查后方可申请。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分摊企业碳盘查与核查成本,政策有效期为长期。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5年3月17日政策发布后,按国家统一核算方法完成碳排放数据采集与报告编制,提交至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取得认证结果后可申请支持,长三角区域一次认证结果全国互认。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全球绿色贸易壁垒逐步收紧,我国正加速构建低碳产品认证体系,推动制造业向绿色化、标准化转型。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成为企业突破国际市场的关键通行证,也是提升品牌附加值的核心抓手。

此次规则明确,凡在生产制造环节完成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的企业,均可申请国家认证资质。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核查并获得碳足迹标识的企业,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重点倾斜于长三角地区拥有自主技术路径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申报流程实行“线上预审+实地核验”双轨制,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原材料采购、能源消耗与物流运输数据链,并由具备CNAS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独立核算报告,确保数据可追溯、可验证。

对于长三角区域的制造企业而言,当前正是抢占绿色认证先机的窗口期。建议企业提前梳理供应链碳排放热点环节,优先对出口占比高或进入头部车企、跨国消费电子品牌供应链的产品开展碳足迹测算。同时可联合本地高校或检测平台建立内部碳数据管理模块,以提升申报效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7日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监委公告2025年第8号),旨在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

该规则以标准化核算与第三方核查为基础,支持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披露,提升出口产品绿色合规能力,并通过专项资金奖励降低企业低碳转型成本。

▎ 核心内容▎ 认证覆盖范围

• 覆盖国民经济全部门类,适用于所有制造业及有出口需求的实体

• 认证对象为具体产品,需完成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到成品出厂的全流程碳排放核算

• 实现跨区域结果互认,长三角等区域企业完成一次合规认证,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技术路径要求

• 企业须建立基础能耗统计体系

• 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核算方法与数据质量要求

• 核算边界须涵盖范围1、范围2及关键范围3排放(如主要上游原料)

• 必须经国家批准的第三方核查机构验证并出具报告▎ 支持方式与有效期

• 支持方式:奖励资金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2025年第8号公告▎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已建立基础能源与物料消耗统计台账

• 主营产品具备明确出口意向或纳入国际供应链计划▎ 合规前提

• 完成所申报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盘查

• 提交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 标识使用须符合《规则》规定的样式、位置与标注要求▎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实际价值

• 降低重复认证成本:打破地方壁垒,避免在长三角等多地重复申请

• 强化供应链话语权:获得权威碳标识可提升国际客户采信度

• 衔接现有管理体系:支持与ISO 14001、ISO 50001等体系协同运行▎ 重点适配产业建议

• 优先推进领域: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等外向型制造业

• 关键突破环节:高耗能工艺单元、核心上游原料碳数据归集

• 实施节奏建议:以拳头出口产品为试点,纳入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同步推进▎ 申报服务信息

• 服务类型:渠道说明

• 政策原文查询:国家认监委官网正式公告页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专业辅导支持:办厂易提供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注:申报咨询热线为18013759055;政策适用对象为所有企业,不限所有制与规模。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所有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纺织服装等出口导向型行业,须具备基础能耗统计能力,且已完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涵盖范围1、2及关键范围3),经国家批准的第三方机构核查后方可申请。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分摊企业碳盘查与核查成本,政策有效期为长期。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5年3月17日政策发布后,按国家统一核算方法完成碳排放数据采集与报告编制,提交至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取得认证结果后可申请支持,长三角区域一次认证结果全国互认。
政策原文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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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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