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谁能申报
所有从事电化学、物理、热储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以及正负极材料、BMS、功率器件、温控消防等核心配套环节的制造商均可申报,不限所有制与行业类别,长三角企业可重点对接港口微电网、海上风电配储、零碳园区等区域场景。
能补多少
政策以财政奖励为主要支持方式,实行梯度奖励机制,具体金额及比例未在摘要中明确,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以主管部门最终解释为准。
怎么办
需提供技术攻关成果、产能优化项目或商业化应用案例三类实证材料,通过技术先进性、安全合规性、知识产权布局质量、产业带动能力四维评审,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信部联电子〔2025〕7号)要求提交申报,政策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我国正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对储能技术的规模化、安全化与高效化提出更高要求。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新型储能已成为支撑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环节,亟需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制造业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跃升的转变。
此次行动方案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明确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材料或装备技术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特别是对已建成或计划建设中试线及以上规模的储能系统集成、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领域项目提供阶梯式奖励资金。企业可依据研发投入强度、产品能效水平及市场转化率等指标申报,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额的30%。申报主体不限于央企国企,也涵盖长三角地区活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方式强调“先实施、后奖补”,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合规评估,确保资金精准落地。
对于长三角区域制造企业而言,应优先梳理自身在电芯封装、热管理、智能监控等细分环节的技术积累,主动对接本地产业创新联合体和省级储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议提前完成产品认证备案、安全标准体系搭建,并结合园区配套政策同步规划产能布局。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新型储能是支撑新能源高比例接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其制造水平直接关系国家能源转型进程与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系统性提升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的创新力、安全性和产业韧性。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式与适用范围
• 支持方式为财政奖励,不设申报主体所有制限制
• 适用对象覆盖所有企业,包括从事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热储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
• 同步支持核心配套环节:正负极材料、功率器件、电池管理系统(BMS)、温控与消防系统等关键部件制造商
• 适用产业为所有产业,不限定行业类别▎ 申报依据与评审维度
• 申报需提供技术攻关成果、产能优化项目、商业化应用案例三类实证材料
• 综合评审聚焦四大维度:
• 技术先进性(含自主知识产权状况)
• 安全合规性(符合国家能源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最新标准)
• 知识产权布局质量(发明专利数量与转化率)
• 产业带动效应(上下游协同、就业拉动、区域场景适配度)▎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申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
• 项目实施周期须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启动
• 所涉技术路线或产品须纳入《新型储能技术目录(2025年版)》范围▎ 关键数据要求
• 项目类型:最低门槛要求
• 技术攻关类:至少1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完成中试验证
• 产能优化类:智能化改造投入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 商业化应用类:单个项目累计装机容量≥5MWh,或服务≥3个省级以上示范场景▎ 政策影响▎ 区域适配重点
• 长三角制造业集群(苏浙沪皖)企业可优先对接以下区域特色场景:
• 港口微电网储能系统集成项目
• 海上风电配套储能设施建设
• 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储能示范工程▎ 实施机制
• 由八部门联合组建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
• 奖励资金按梯度拨付,依据综合评定结果分A/B/C三档执行
• 政策有效期为长期有效,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 申报渠道
• 官方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原文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 文号:工信部联电子〔2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