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发文单位:
- 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
谁能申报
适用于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及产业链链主企业,长三角制造业集群为重点落地区域,企业需确保数据权属清晰、来源合法且安全可控。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数据资产入表、交易流通与质押融资,推动形成“数据—资产—资本”闭环收益模式。
怎么办
2024年12月20日起实施,企业应开展数据资源盘点与分类分级管理,经合规审查后通过数据交易场所流通或申请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依托制度供给与金融联动机制推进转化。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数据正加速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生产要素,但企业普遍面临数据孤岛、权属不清、流通不畅等瓶颈。国家层面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的是打通跨部门、跨环节的数据壁垒,激活沉睡的工业数据资产,为制造企业实现精益生产、智能决策和模式创新提供底层支撑。
此次政策重点支持具备数据治理能力的规上制造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工业数据平台或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年以上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专项资金补贴,用于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安全合规认证;还可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平台获取外部行业共性数据,与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可信数据协作。申报时需提交数据资产清单、使用场景说明及安全防护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评估后纳入试点支持名单,支持额度根据项目规模与创新程度动态核定。
长三角地区制造业集群密集,但企业间数据互通仍存在标准不一、信任机制缺失等问题。建议企业优先梳理核心业务链中的关键数据节点,构建以“可用不可见”为原则的联合建模机制,并提前布局数据分类分级与隐私计算技术应用。同时关注本地工信部门配套细则,结合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同步推进数据能力建设。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数据要素已成为驱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变量,但大量企业在生产运营中沉淀的数据资源仍面临流通壁垒和价值变现难题。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旨在打通数据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化通道,为企业释放数据红利提供制度保障。
▎ 核心内容▎ 数据资源开发路径
• 引导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盘点、分类分级管理、数据资产入表
• 支持将工艺参数、设备运维、供应链协同等高价值数据加工为可交易的数据产品
• 鼓励通过合规审查与安全评估后,在数据交易场所实现流通变现▎ 金融支持机制
• 支持企业依托数据资产开展质押融资
• 推动数据资产在估值、信贷、投资等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综合估值水平
• 构建“数据—资产—资本”闭环收益模式,深化数实融合▎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工业企业
• 数字化服务平台
• 产业链链主企业
• 所有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企业主体▎ 合规前提
• 已建立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的数据管理制度
• 完成数据分类分级,并通过第三方安全评估或主管部门合规审查
• 数据产品权属清晰、来源合法、用途可控▎ 政策影响▎ 区域重点方向
• 长三角地区制造业集群被列为重点推进区域
• 鼓励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率先梳理产线级、车间级高价值数据
• 支持参与行业数据空间建设及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场景试点▎ 实施保障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
• 文号:国数资源〔2024〕12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制度供给、机制创新、合规引导、金融联动▎ 服务渠道
• 政策原文查询:政府官网原文页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专业支持:办厂易提供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