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
- 发布日期:
- 2024-09-16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谁能申报
具备较强研发实力或产业组织能力的材料企业、科研院所及产业园区运营主体,重点支持长三角地区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共建共享,须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能力评估与资质确认。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支持类型包括专项资金、用地保障、设备购置及工艺验证等资源倾斜。
怎么办
2024年9月16日发布(文号:工信部联原〔2024〕181号),有效期长期;申报需提供技术成熟度(TRL)、工艺路线图及市场验证数据,经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后纳入国家级中试平台体系。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我国新材料产业正从实验室突破加速迈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阶段,但中试环节长期存在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等瓶颈,制约了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落地。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国家启动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专项,为的是通过系统性布局国家级中试基地,推动原创材料技术实现从样品到量产的跨越。
政策重点支持具备研发基础的制造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体以及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先进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特种合金还有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方向。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获得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非直接资助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中试线设备采购、工艺验证测试、环境适配改造及人才团队建设。申请流程实行“备案制+绩效评估”双轨机制,企业需提交技术路线成熟度证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方案及三年内产业化目标,经专家评审后纳入全国中试资源调度网络。
在长三角地区,尤其建议具有细分领域技术积累的专精特新企业主动对接本地产业集群生态,优先申报区域特色中试平台试点项目。可结合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区、杭州未来科技城等现有创新载体,强化与龙头企业供应链联动,提升中试方案的市场适配性。同时,应提前梳理自有技术成果的成熟度等级,构建完整的中试路径图。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新材料从实验室样品走向规模化量产,长期受制于中间试验环节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现实瓶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旨在2024至2027年间系统性补齐产业化断层,通过完善中试基础设施加速创新成果落地。
该指南为国家级综合政策,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于2024年9月16日联合发布(文号:工信部联原〔2024〕181号),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建设主体与方向
• 支持主体:具备较强研发实力或产业组织能力的材料企业、科研院所及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 聚焦方向:围绕关键新材料领域,组建具备工程化验证能力的实体中试平台
• 准入机制:须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评估与资质确认,方可纳入国家级中试平台体系▎ 支持资源类型
• 专项资金支持
• 用地保障支持
• 设备购置支持
• 工艺验证支持▎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或园区运营机构
• 具备与拟建中试方向匹配的核心技术储备、工程化团队及配套基础条件▎ 能力要求
• 平台需具备中试规模连续化运行能力
• 具备工艺参数精准调控、质量稳定性验证、安全环保合规运行等核心功能
• 提供完整的技术成熟度(TRL)、工艺路线图及初步市场验证数据▎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重点
• 长三角地区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及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集聚优势突出
• 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共享中试基地
• 降低单主体投入压力,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实施建议
• 密切关注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等地配套实施细则
• 提前梳理技术成熟度、工艺路线及市场验证数据
• 确保在申报窗口开启时实现精准卡位▎ 申报服务信息
• 服务事项:内容说明
• 政策原文发布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专业支持渠道: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
• 咨询热线:18013759055▎ 适用对象与产业范围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 适用产业:新材料领域(含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性能复合材料等)
• 支持方式:其他(含资金、用地、设备、验证等组合式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