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谁能申报
所有在广交会展期内完成现场销售的进口展品企业均可申报,覆盖装备制造、消费电子、新材料等全部产业领域,展品须属政策附列清单范围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能补多少
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规定予以免征或退还,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须履行展前备案、展中监管、展后核销全流程管理,于2024年5月9日起施行,长期有效,通过海关审核确认后完成核销即可享受优惠。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随着外贸形势持续波动,会展经济在促进国际商品流通与产业链对接中的作用愈发关键。为稳定企业参展积极性、降低跨境贸易成本,国家决定延续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减免税负提升展会经济活力,助力制造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此次政策明确,凡是在广交会等国家级展会上展出并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展品,在展期内实现销售的,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待遇。企业无需额外申报,由主办单位统一汇总信息后交由海关备案,税务部门据此办理免税手续。该政策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尤其对中小型制造企业尤为利好——那些常年依赖展会展销、携带高价值样品出海的企业,可显著降低样品损耗带来的财务压力,将原本用于缴税的资金重新投入研发或订单履约中。
对于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而言,建议提前梳理参展计划,优先选择以高端装备、智能硬件、新材料等细分领域为主的展位类型,确保展品符合“首次参展”或“特定技术指标”的认定标准。同时,应建立展前展品清单与报关档案,强化与会展组织方及属地海关的联动沟通。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为稳住外贸基本盘、降低实体企业参展成本,国家延续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关税〔2024〕10号),自2024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对象:所有在广交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的企业
• 适用产业:覆盖全部产业领域,包括装备制造、消费电子、新材料等
• 展品要求:须属于政策附列清单范围内的进口展品▎ 税收优惠方式
• 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规定予以免征或退还
• 申报方式: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展品,在展期内实现现场销售,经海关审核确认并完成展后核销程序后适用▎ 申报条件▎ 基本前提
• 展品须在广交会展期内完成现场销售
• 进口申报须采用一般贸易方式
• 企业须配合海关完成展前备案、展中监管、展后核销全流程管理▎ 关键操作要求
• 提前准备:建议企业至少提前六个月梳理进口展品清单
• 合规要点:重点核对海关商品编码(HS Code)与原产地规则,避免归类偏差
• 协同机制:建议与属地海关建立预审沟通机制,保障流程衔接顺畅▎ 政策影响▎ 区域与产业价值
•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可依托该政策,以更低成本引进海外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创新样机
• 支持企业在展会现场同步开展技术验证、客户对接与订单转化▎ 实施保障
• 事项:要求
• 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文号:财关税〔2024〕10号
• 支持方式:减免、免征、退税
• 有效期:长期有效▎ 政策服务渠道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专业支持:办厂易提供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