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发文单位:
-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速读卡|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级别:国家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谁能申报
所有纳入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的制造及配套企业,不分行业、所有制类型
能补多少
•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给予补贴
• 压缩加工贸易企业通关时间
• 降低跨境物流综合成本
•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及汇率避险服务
• 对绿色技术改造、稳岗培训项目给予专项倾斜支持
申报条件
• 持有有效海关加工贸易账册
• 具备合法环保合规证明(含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
• 提交清晰可行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 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审核
• 同步归集并提交研发投入明细及佐证材料
• 同步归集并提交单位产值能耗与绿色技改进展
怎么办
企业应常态化梳理产业链定位,识别技术升级节点。建立跨部门数据台账,为联评联审提供支撑依据。申报入口统一接入地方企业服务平台(如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我国加工贸易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传统“两头在外”的代工模式难以持续,全球产业链重构与国内要素成本上升倒逼企业向高附加值环节跃迁。在此背景下,国家多部门协同出台政策,为的是破解加工贸易长期存在的技术短板、生态压力与区域布局失衡问题,推动从“制造”向“智造”转型。
政策重点支持具备研发能力的加工型企业,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已形成产业集群的电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领域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财政补贴用于技术改造、绿色工厂建设或数字化升级,最高可达项目投入的30%;同时享受进口设备免税、通关便利化以及跨区域产业链协作的专项通道。申报门槛更注重实际产能提升与绿色绩效,而非单纯规模扩张,且鼓励企业在中西部设立配套生产基地,以获得梯度转移的税收与用地优惠。
对长三角制造企业而言,应尽快梳理自身在供应链中的核心价值环节,优先申报技术迭代类项目,尤其关注智能制造与低碳工艺改造的融合路径。建议联合本地产业园区开展联合申报,借助长三角一体化机制打通跨省数据共享与物流协同壁垒。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全球供应链重构与要素成本持续攀升,加工贸易面临低端锁定风险。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旨在通过跨部门制度集成,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检测、维修等高附加值环节跃升,稳住外贸基本盘,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 核心内容▎ 十部门协同支持体系
• 财政与税务端: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给予补贴
• 海关与交通端:压缩加工贸易企业通关时间,降低跨境物流综合成本
• 金融监管端: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及汇率避险服务
• 生态与人社端:对绿色技术改造、稳岗培训项目给予专项倾斜支持▎ 支持范围与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所有纳入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的制造及配套企业,不分行业、所有制类型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
•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文号:商贸发〔2023〕308号
▎ 申报条件▎ 基础资质要求
• 持有有效海关加工贸易账册
• 具备合法环保合规证明(含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
• 提交清晰可行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联审机制
• 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审核
• 企业需同步归集并提交以下三类数据:
• 研发投入明细及佐证材料
• 单位产值能耗与绿色技改进展
• 海关信用等级及进出口合规记录▎ 政策影响▎ 区域适配建议
• 长三角地区企业:直面土地与用工成本上升压力,宜重点布局保税研发、全球检测维修、高端零部件再制造等价值链前端环节
• 中西部承接企业:可依托产能梯度转移政策,建设智能化组装基地,享受设备补贴与稳岗培训支持▎ 实施路径提示
• 企业应常态化梳理产业链定位,识别技术升级节点
• 建立跨部门数据台账,为联评联审提供支撑依据
• 申报入口统一接入地方企业服务平台(如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执行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 政策名称: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 支持方式:其他(含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通关便利、融资支持等组合措施)
• 在线申报平台: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