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谁能申报
所有企业、科研机构及个人均可申报,涵盖长三角CDMO、试剂耗材及嵌入全球生物医药供应链的制造企业,适用于人类基因、细胞、组织等遗传资源材料及其信息数据的采集、保藏、利用与跨境传输活动。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实行审批与备案双轨管理: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群等情形须经科技部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一般性保藏和国际合作研究实行备案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项目须前置通过伦理审查,向境外提供信息须通过安全评估并签署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报告。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随着生物技术迅猛发展,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与利用日益频繁,相关科研活动面临合规风险与数据安全挑战。为规范遗传资源管理、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同时激发创新活力,国家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着力构建更加清晰、可操作的制度框架,推动科技与产业协同发展。
此次细则明确对开展遗传资源相关研究的企业和机构实施分类支持,重点面向长三角地区具有研发能力的生物医药企业、基因检测平台及高端医疗器械制造商。符合条件的主体可在完成伦理审查与数据脱敏的前提下,申请遗传资源信息的跨境使用许可,并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企业还可通过备案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对已完成本地化存储且符合安全标准的样本库,享受一定期限的政策减免。申报过程中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路线说明、数据管理方案与合作单位协议,由省级科技部门初审后报科技部复核。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将遗传资源管理纳入企业研发合规体系,优先布局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数据库建设。建议联合高校共建共享实验室,提前梳理现有样本资源清单,制定数据分级保护策略。对于已具备临床试验基础或正在推进新药研发的企业,应尽快启动申报准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配套实施规章。该细则旨在强化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及跨境传输的全流程监管,统筹生物安全底线与科技创新需求,为生命健康领域研发活动提供清晰、可预期的合规框架。
▎ 核心内容▎ 监管范围明确
• 覆盖人类基因、细胞、组织、器官、体液、重组脱氧核糖核酸(rDNA)构建体等所有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及其相关信息数据
• 涵盖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跨境传输等全环节活动
• 适用对象包括所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及个人,不限定产业类型▎ 行政管理机制优化
•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群遗传资源、大规模采集等情形须经科技部审批;一般性保藏和国际合作研究实行备案制
• 明确伦理审查前置要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科研项目须通过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 建立跨境传输安全评估机制:向境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须通过科技部组织的安全审查并签署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报告▎ 合规路径透明化
• 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 备案材料标准化,统一在线平台受理
• 违法行为责任边界清晰,明确未批先用、瞒报漏报、违规出境等情形的法律责任▎ 申报条件▎ 申请行政许可需满足
• 具备与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和管理制度
• 提交完整、真实、可追溯的人类遗传资源来源说明及知情同意书样本
• 涉及国际合作的,须提供合作方资质证明、协议文本及利益分享安排▎ 办理备案需满足
• 已建立符合规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 所涉资源来源合法,已取得有效知情同意
• 不涉及敏感人群、重要遗传家系或大规模采集(单次采集人数≥500人)▎ 政策影响▎ 对企业主体的影响
• 长三角地区精密仪器、耗材试剂、CDMO企业,即使主营业务为制造,若参与下游客户样本检测、跨境研发外包等环节,即可能构成监管适用对象
• 合规成本前移:需将遗传资源合规纳入供应商准入、合同审查、内部审计全流程
• 建议配置专职法规事务岗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合规排查▎ 关键时间节点与效力
• 项目:内容
•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施行日期:2023年7月1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服务支持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支持:办厂易平台提供专业化测算与流程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