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谁能申报
全国所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法定优惠事项的企业均可申报,适用范围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长三角制造业企业需特别留存技改与研发类项目的全过程资料。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企业享受优惠金额依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政策规定税率减免计算,具体按税法执行。
怎么办
企业自行判别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在月度/季度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相关协议、票据、资质证明及会计凭证等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自2018年4月25日起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随着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与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国家在税收制度层面不断强化对实体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主体的精准扶持。此次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核心目标在于简化流程、提升政策可及性,让真正有创新投入和产业贡献的企业能够更便捷地享受税负减免红利,推动减税降费从“广覆盖”向“深落地”转变。
新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以及研发投入强度达标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具体而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放宽,部分先进制造环节还可叠加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申报方式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备案,企业只需留存真实完整的研发台账、项目合同与资金凭证。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自动匹配与系统核验,大幅降低合规成本。尤其对长三角地区深耕智能装备、新材料和高端零部件领域的中小制造企业,这一机制有效破解了以往“材料繁、周期长、门槛高”的痛点。
在当前区域协同深化的背景下,企业应主动梳理近三年的研发支出结构与固定资产投入明细,优先聚焦具有专利转化潜力或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项目进行归集管理。同时建议利用长三角一体化数据共享平台,比对同行业同类企业的税优申报模式,提前预判适配点位。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旨在推进税收征管便利化改革,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模式由事前审批制转向事后监管制,切实降低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的制度性成本。
该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办理方式调整
• 取消事前审批:企业无需在享受优惠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审批申请或报送资料
• 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企业根据政策规定自主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在月度/季度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 备查资料留存企业:包括相关协议、票据、资质证明、会计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适用优惠类型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其他法定企业所得税减免事项▎ 申报条件
• 企业须从事属于法定优惠事项范围的经营活动
• 须具备真实、合法、完整的备查资料支撑优惠适用
• 须按税法规定准确归集和核算相关支出(如研发费用需建立辅助账)
• 须确保纳税申报表数据与会计处理口径一致▎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主要影响
• 大幅简化流程:免去审批环节,缩短政策享受周期
• 强化主体责任:企业对优惠适用真实性、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
• 提升内控要求:需健全财务核算、资料归档与过程留痕机制▎ 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的特别提示
• 应重点关注技改投入、研发创新类扣除项目
• 日常经营中须建立规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
• 建议同步归档技术成果鉴定书、立项决议书等过程性材料
• 区域内税务机关对智能制造、绿色工厂等项目开展较细致的后续核查▎ 政策基本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4月25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减免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政策类别:税收优惠▎ 政策服务渠道
• 政策原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支持:办厂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