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日期:
- 2003-08-30
- 发文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全球科技竞争日益聚焦于人才争夺,国内先进制造业对拥有海外前沿技术背景的高端人才需求持续走高。人社部推出此项试点,意在以资金激励撬动高层次留学人员回流,助力实体企业补强关键领域的人才短板。
资助主要面向在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突出成果、已回国发展且处于创新一线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支持形式为一次性奖励资金,可用于科研启动、设备购置或技术产业化。制造业企业作为用人主体,需为符合条件的海外引进人才统一向属地人社部门递交材料,经逐级审核后参与部级择优遴选。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可优先梳理智能制造、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板块引进的海外博士及资深工程师,重点呈现其国际专利、拟落地项目的技术突破性以及与产线升级的契合度。建议将这项国家级奖励与地方引才补贴、研发加计扣除形成政策组合,提升海外人才落地意愿。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 号】国人部发〔2003〕45号【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所有人【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留学人员,高层次人才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03-08-30)。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