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6-09-03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谁能申报: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备能源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具备产线智能化改造与节能降碳工艺升级协同实施能力。
能补多少:技改专项资金倾斜,绿色信贷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怎么办:建立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可量化台账,通过地方工信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专家评审,公示入库。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绿色制造体系,目的在于通过标杆示范和标准引领,推动工业领域的系统性降碳增效。该体系自2016年9月3日发布以来,作为国家级综合政策,长期有效。核心支持措施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构建,以及分级评价和梯度培育机制。申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的工业企业,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需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具备产线智能化改造与节能降碳工艺升级协同实施能力。支持措施包括技改专项资金倾斜、绿色信贷优先支持、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对于长三角制造业集群,绿色制造认定已成为对接国际采购和跨国公司准入的硬性门槛,园区层面需统筹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特点,重点关注绿色制造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措施的充分利用。
▎ 政策背景在“双碳”战略纵深推进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驱动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绿色制造体系,以标杆示范和标准引领推动工业领域系统性降碳增效。
该体系由工信部办公厅于2016年9月3日正式发布(文号: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属国家级综合政策,长期有效。
▎ 核心内容▎ 绿色制造体系构成
• 绿色工厂: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制造主体
• 绿色园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化水平高的产业集聚区
• 绿色供应链:以核心企业为龙头,覆盖上下游协同降碳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评价与认定机制
• 实行分级评价、梯度培育,重点面向智能制造及关联产业中能耗强度高、减排潜力大的企业
• 企业须建立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可量化台账
• 经地方工信部门推荐 → 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 → 专家评审 → 公示入库▎ 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
• 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的工业企业
•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能力建设要求
• 已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体系(GB/T 23331)或环境管理体系(GB/T 24001)
• 开展碳足迹盘查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 具备产线智能化改造与节能降碳工艺升级协同实施能力▎ 政策影响▎ 支持措施
• 技改专项资金倾斜
• 绿色信贷优先支持
•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 纳入大型客户及跨国公司绿色采购准入清单▎ 区域适配提示
• 长三角制造业集群因外向度高、产业链协作紧密,绿色制造认定已成为对接国际采购和跨国公司准入的硬性门槛
• 园区层面需统筹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 申报服务信息
• 项目:内容
• 政策原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适用对象:工业企业、公司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财务/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
• 适用产业:智能制造产业
• 办厂易提供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服务
• 咨询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