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务院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正经历系统性重塑,核心目标是终结过去科研经费政出多门、分散重复的格局,将碎片化的专项与基金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确保有限资金更精准地流向国家战略急需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领域。这项改革面向所有产业领域开放,但真正的受益主体是那些具备硬核技术攻关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及产学研联合体。制造业企业可通过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整合后的计划通道,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申报路径现已统一归集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项目指南。按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提交方案,通过标准化评审后获得经费资助。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区域完备的产业链和雄厚的科研基础是独特优势,建议避免单兵作战,主动对接高校和国家级实验室,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方向组建联合体申报。同时提前完成知识产权布局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切忌临时拼凑材料。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国务院【文 号】国发〔2014〕64号
【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所有人【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科技计划项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由国务院发布(2014-12-03)。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